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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贝莱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28”一般闪爆事故调查报告 评审专家被追责!

   日期:2026-01-31 16:54:1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本站编辑    评论:0    
福建贝莱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28”一般闪爆事故调查报告 评审专家被追责!

号:NP00100-1203-2025-00037

发文机关:南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5-06-17 11:31

生成日期:2025-05-30

发文字号:南政综〔2025〕37号

有效性:有效

原文链接:https://www.np.gov.cn/cms/infopublic/publicInfo.shtml?id=430656033635660004&siteId=340328840390080000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平邵武福建贝莱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28”一般闪爆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南平邵武福建贝莱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28”一般闪爆事故调查报告

南平市人民政府事故调查组

20255

一、事故基本情况6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7

(二)事故有关单位概况8

(三)事故生产项目备案情况9

(四)试生产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9

(五)事故车间相关情况11

(六)LK及离心机生产工艺情况12

(七)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情况12

(八)事故发生经过13

(九)现场勘查情况14

(十)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14

(十一)气象情况14

(十二)其他问题15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15

(一)事故发生单位先期处置情况15

(二)信息接报情况16

(三)应急响应情况16

(四)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情况18

(五)死亡人员善后处置情况19

三、事故原因分析19

(一)直接原因分析19

(二)间接原因20

(三)监督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22

四、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23

(一)不予追究责任人员23

(二)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23

(三)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25

(四)参与试生产项目评审的专家处理建议26

(五)对有关公职人员的处理建议27

(六)对政府有关单位的处理建议29

(七)事故调查发现的其他问题处理建议29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建议30

南平邵武福建贝莱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28”一般闪爆事故调查报告

2025328949分许,福建贝莱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莱特公司102车间一楼发生离心机闪爆事故,造成1人死亡,并引发火灾,直接经济损失约274.68万元。

事故发生后,福建省委、省政府和南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杨新坚副厅长、省应急管理厅李杰副厅长及相关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南平市委书记袁超洪第一时间作出批示,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林建赶赴现场指导,南平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张朝阳邵武市委书记陈显卿和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郭绯红在一线协调指挥调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等有关规定,南平市人民政府决定对该起事故提级调查,331日成立以南平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总工会、市消防救援支队以及邵武市人民政府等单位人员组成的南平市人民政府邵武福建贝莱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28一般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纪委监委派人参加。另外,聘请4名专家参与事故调查技术分析工作。

事故调查组坚持四不放过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询问、调取证据和专家技术分析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经调查认定,南平邵武福建贝莱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28一般闪爆事故是一起因贝莱特公司未落实试生产安全风险防控要求、生产安全管理混乱、隐患整改不力,离心岗位操作工违章作业而导致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贝莱特公司成立于201886日,位于邵武经济开发区金塘产业园内吴家塘镇泉岭路9号,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81MA31YNC830法定代表人:郑志明;注册资本:伍仟万圆整;厂区占地面积约128亩,员工总数99人。公司设财务部、综合部、供销部、生产部、环保部、技术部、质量部、安全部、工程部,设101车间、102车间、103车间。经营范围:兽药、医药原料、医药中间体、饲料添加剂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营业期限:2018080620680805日。

贝莱特公司已建项目(含试生产项目)年产80023-二甲基-23-二苯基丁烷(联枯,以下简称LK)、年产8002--1-1-氯环丙基乙酮、年产604--6-乙基-5氟嘧啶、年产50N-Boc-L-氨基丙醇、年产3000吨对氯苯甲醛等生产线。本次事故发生在年产800LK生产线,属于试生产项目

(二)事故有关单位概况

1. 福建医工设计院有限公司(LK试生产项目设计单位,以下简称医工设计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555067997N;成立时间:20100504日;法定代表人:何敏;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乌龙江南大道26-1号医工科技大楼北楼九层。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编号:A135009049;有效期:至20250605日;资质等级: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发证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4325日,贝莱特公司与其签订《贝莱特医药原料、医药中间体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设计费用:1200000元(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合同编号:YGHT-2415。设计内容包含利用原有设备改建为莫西沙星生产线(102车间)、LK生产线(102车间)工艺及其配套动力水、电、暖通、仪表施工图设计等。

2. 浙江索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LK试生产项目施工单位,以下简称索奇建设公司),执照注册号:91331082MA7JR73TXO;法定代表人:张响。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营业证书编号:D233378449;有效期:20220711日至20270710日。发证机关: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资质类别及等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2024820日,贝莱特公司与其签订《贝莱特医药原料、医药中间体项目》(含102车间LK项目)施工合同。该工程量包括:设备及相关管道安装,电气,自动化不在安装范围,工程总造价2104290元(人民币贰佰壹拾万肆仟贰佰玖拾元整)。

(三)事故生产项目备案情况

2024416日,贝莱特公司的《贝莱特医药原料、医药中间体项目》在邵武市工信和商务局进行备案,备案编号:闽工信备2022H020068号,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利用原生产设备、厂房及设施,并新建280吨的液氯仓库一幢。建设年产3500吨苯甲酰氯、年产30吨莫西沙星,新增年产2005-4-氯苄基)-22-二甲基环戊酮、年产800LK、年产8002--1-1-氯环丙基)乙酮。

(四)试生产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

2024819日,贝莱特公司的《贝莱特医药原料、医药中间体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通过安全审查,取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南应急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247,审查许可内容与项目备案内容一致。

20241010日,贝莱特公司的《贝莱特医药原料、医药中间体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通过审查,取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南应急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419号),审查许可内容与《贝莱特医药原料、医药中间体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一致。

20241112日,贝莱特公司、医工设计公司、索奇建设公司三方对《贝莱特医药原料、医药中间体项目(期)》(本期:800/LK800/2--1-1-氯环丙基)乙酮、30/年盐酸莫西沙星)进行施工质量初评,三方均书面给出该项目的施工已按设计文件要求完成,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具备试生产条件,同意试生产的意见,并由三方负责人签字和盖章。

20241122日,贝莱特公司组织医工设计公司、索奇建设公司及3名专家(吴海泉、汤样生、王巍群)对《贝莱特医药原料、医药中间体项目(V期)》(本期:800/LK800/2--1-1-氯环丙基乙酮、30/年盐酸莫西沙星)试生产方案评审。同时,本次方案评审贝莱特公司邀请了邵武市应急管理局、邵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代表参加评审会。

202529日,吴海泉、汤样生、王巍群3名专家到贝莱特公司对20241122日试生产方案评审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情况复核,3位专家均作出已按评审意见修改完善的复核结论,并签字确认。

202534日,贝莱特公司向邵武市应急管理局报送《关于800/LK800/2--1-1-氯环丙基)乙酮项目试生产的告知》(贝莱特生物字〔20253号)文件以及试生产(使用)方案,试生产期限:202535日至202634日。

202537日,贝莱特公司LK生产线正式开始投料试生产,直至328日事故发生前未组织专家对该项目试生产条件进行确认及试生产过程进行技术指导。

(五)事故车间相关情况

事故发生地点为贝莱特公司102车间(甲类车间)年产800LK的生产线,该车间位于厂区西北角,占地面积1137.67m2,建筑面积3187.25m2,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共三层,屋顶为水泥板,南北两面墙体设计为泄爆墙,102车间主要有年产800LK(试生产)、年产30吨莫西沙星(试生产,未投料)、年产604--6-乙基-5氟嘧啶(已验收)、年产50N-Boc-L-氨基丙醇(已验收)生产装置各一套;该生产线位于车间西南侧,于202535日开始试生产,试生产期限:202535日至202634日止,发生闪爆的设备为LK离心机(位号:H2A01B)。

LK离心机(H2A01B)及配套的氧浓度检测报警仪、氮气保护系统,由贝莱特公司于20204月份采购,用于当时已取得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复的盐酸阿比朵尔项目,并于20224月安装在102车间一楼(即事故发生的位置,该项目设备安装完成后并未投入使用)。2024416日,LK项目备案后,贝莱特公司通过离心机利旧(安装位置不变),管道施工改造,用于LK项目的离心工序。

(六)LK及离心机生产工艺情况

LK生产工艺:向反应釜中投入异丙苯2500kg/批,升温至100-110℃,滴加二叔丁基过氧化物600kg/批,边滴加边蒸出叔丁醇(副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滴加时间为1820小时,滴完保温3小时,转入结晶釜。开启结晶釜搅拌,通过冷冻水降温并控制温度在0-10℃后继续搅拌30分钟,放料离心、烘干得成品。离心母液套用。

LK离心机生产工艺:将结晶釜内结晶后物料放至离心机内离心处理,经离心LK湿品附着在转鼓滤布上,离心液排入离心液接收槽;LK湿品转至烘干单元处理,离心液抽到塑料吨桶转至精制回收单元处理。离心机进料前应通入氮气置换,置换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七)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贝莱特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郑志明(主要负责人),副主任何文秀(副总经理),下设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挂靠在公司安全部,安全部部长为张星海。贝莱特公司任命张爱永102车间主任,魏进辉车间班长。

贝莱特公司102车间LK项目在建设和投入试生产过程中,存在未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总局令第79号修正)《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 3034-2022)《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应急〔202252号),试生产过程中生产安全管理混乱、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等问题。

(八)事故发生经过

2025328日,102车间LK生产线处于生产状态,920分许,LK离心岗位员工唐际清开始对结晶后的物料进行离心处理;

936分许,唐际清将卸料后的离心机滤袋装回LK离心机(H2A01B)并合上离心机翻盖(经现场调查及相关人员笔录证实,LK离心机上氮气阀在合上翻盖前已处于开启状态),随即打开结晶釜底阀;

940分许,唐际清扣上一个LK离心机翻盖卡扣(离心机翻盖共有10个卡扣),便启动离心机;941分许,唐际清全开LK离心机进料阀门开始进料;接着扣上8个卡扣后到LK离心机视镜旁,观察离心机内部进料情况,期间通过开关离心机进料阀,控制进料量。

949分许,唐际清再次到LK离心机旁观察内部物料状况时,离心机腔体内突然发生闪爆,并引燃现场存放的LK成品、不合格品及多个装有离心液的塑料吨桶等,火势迅速蔓延扩大,形成火灾。

(九)现场勘查情况

图为事故后事故现场图

经勘查,102车间内部三层全部过火,过火面积约1100m2,主要烧毁设备:2LK离心机、5台反应釜、2台冷凝器、5台机泵、3台储罐、仪表、电缆、管线若干,部分墙体脱落、建筑结构受损。

(十)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1. 次事故造成1人死亡,死者唐际清,男,42岁,家庭住址:邵武市沿山镇百樵村,贝莱特公司102车间离心岗位操作工。

2. 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T 6721)统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274.68万元。

(十一)气象情况

根据邵武市气象台提供资料,3280810时,贝莱特公司附近气象自动站监测,气温14.1℃,风速4.1 m/s,无降水,无雷暴等异常天气情况。

(十二)其他问题

调查发现,贝莱特公司LK项目在未通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前,已经存在投料生产行为。为隐瞒事实202549(事故调查期间)贝莱特公司法定代表人郑志明安排人员更换存储328事故102车间LK项目投料生产的监控视频硬盘,并导致硬盘内的视频储存数据丢失。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先期处置情况

328949分许,贝莱特公司102车间一楼LK生产线发生闪爆并引发火灾;101车间现场操作人员周陶等4人通过窗户发现102车间起火,随即赶往现场灭火并通过对讲机向101车间主任潘东军和中控室报告情况,潘东军立即安排周涛等人开启消防水灭火,并安排人员疏散。

951分许,中控操作员蒋秀凤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通过电话向综合部部长舒建红报告;舒建红赶往事故现场,并安排现场车辆和人员疏散。同时,在清点公司人数时,发现102车间唐际清1人失联,舒建红立即向110指挥中心报警。

952分许,贝莱特公司安全部长张星海向119指挥中心报警,并向公司总经理郑志明、邵武市应急管理局及邵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报告事故。

(二)信息接报情况

328952分许,南平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警后,全勤指挥部遂行出动,先后调派邵武、顺昌、光泽、建阳、特勤、战保等6个单位、8个救援站,101名消防救援人员和23辆消防车赶赴现场处置。

958分许,邵武市应急管理局接报事故情况后,于1150分向南平市应急管理局书面报告事故情况;1208分,南平市应急管理局向市政府总值班室书面报告事故情况。

(三)应急响应情况

1. 公安部门响应。328959分许,吴家塘派出所民警杨宇仁、黄光思抵达事故现场,并迅速封锁现场、排查受困人员,组织应急救援并配合消防灭火。同时,开展周边群众舆情管控和周边交通疏导工作。

329950分许,邵武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指派刑事侦查大队赴事故地点进行现场勘查,刑事侦查大队随即组织刑事技术人员前往现场开展相关工作,并取走人体组织;330日,事故现场人体组织经DNA鉴定,系102车间LK离心岗位员工唐际清。

2. 消防部门响应。3281007分许,金塘消防救援站到达现场;1027分,通泰消防救援站到达现场;1048分,水北消防救援站到达现场;1106分,贝莱特公司和邵武市应急管理局反馈现场1人失联。

1147分,消防支队全勤指挥部到达现场;1153分,城南消防救援站到达现场;1202分,武林消防救援站到达现场;1242分,特勤消防救援站到达现场;1244分,黄花山消防救援站到达现场;1325分,大家厂消防救援站(战勤保障)到达现场;1740分,火势得到控制。

329723分,现场火势已被扑灭,消防支队组织人员开展清理搜救工作;930分许,找到疑似失联人员人体组织,交由邵武市公安局处理1421分,在确认现场无险情的情况下,金塘消防救援站将现场移交邵武市政府现场指挥部,金塘消防救援站收整器材归队。

3. 应急部门响应。328958分接报事故后,邵武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游冠群、总工程师谢文珍、危化股负责人蔡志祥,立即赶赴事故现场。途中电话要求企业关闭所有物料阀门,清点厂区仓储物料并做好安全防护或者转移,电话通知周边企业做好防范。于1019分许到达事故现场,立即按照《邵武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要求,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下设灭火救援组、工艺处置组、医疗救护组、新闻报道组、警戒疏散组、环境监测组、物资保障组、应急技术组等应急工作小组,迅速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从专业方面为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1020分许,应急技术组人员向贝莱特公司生产管理人员了解事故单元、事故物料情况,并确定相应类型灭火剂。同时,向应急处置组通报信息。

4. 生态环境部门响应。32810时许接报事故后,邵武生态环境局启动《南平市邵武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要求上报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应急中心,随即组织应急处置、调查、监测人员赶赴现场,期间电话联系贝莱特公司主要负责人员要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关闭应急阀门。1005分,在邵武经济开发区公务的2名工作人员先行到达事故现场,第一时间查看贝莱特公司的应急阀门、雨水阀门是否按要求处于闭合态。而后第一组、第二组工作人员先后到达事故现场,在事故现场周边布设2个大气监测点位,对贝莱特公司雨水入渠口上下游设置7个监测断面,加强水质、大气监测。

5. 医疗部门响应。3281010分许接报事故后,邵武市立医院立即调度院前急救人员一车一医一护120车辆携带救治药品、设备等出诊。于1030分许到达现场开展医疗救援工作。同时,邵武市立医院根据现场医护人员转报的事故情况,第一时间启动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程序,开通呼吸内科、重症医学科、急诊科、烧伤外科等相关科室绿色通道,并预留了床位,要求省级紧急医学救援南平队邵武分队救援人员24小时整装待命。

(四)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情况

综上,本起事故应急救援过程效果良好,事故信息接报及时,精准研判态势,科学指挥决策,多方联动救援,高效稳妥处置,有效控制了火情发展蔓延,避免了次生灾害发生。

(五)死亡人员善后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贝莱特公司与唐际清家属对接沟通,于43日与家属签订赔偿协议。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贝莱特公司102车间LK离心机岗位员工唐际清违反离心机标准操作规程,在离心机密封不严且氮气置换时间不足的情况下,启动了离心机并打开进料阀进料,导致离心机腔体内异丙苯等易燃物质产生的可燃蒸汽与空气中的氧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离心摩擦产生的静电火花发生闪爆,并引发火灾。

1.闪爆物质来源:LK离心机内的物料,主要成分为LK、异丙苯及少量二叔丁基过氧化物、叔丁醇。其中:异丙苯、叔丁醇、二叔丁基过氧化物均为易燃的危险化学品,具有闪点低,爆炸下限低等危险特性,其可燃蒸气与空气混合,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点火源引起闪爆。

2.闪爆助燃物来源:LK离心机(位号:H2A01B)为PD型平板式吊带卸料离心机,卸料过程需打开离心机翻盖。事发前,该离心机已完成一次卸料,离心机腔体完全暴露在空气中。随后,员工唐际清在合上离心机翻盖,仅扣上1个卡扣后(翻盖共有10个卡扣),在离心机密封不严且氮气置换时间不足的情况下,导致离心机内还残留有大量空气。

3.点火源分析:含有LK、异丙苯及少量二叔丁基过氧化物、叔丁醇的物料在离心过程中与转鼓、滤袋等发生摩擦,易产生静电。当静电积累到一定程度,会发生放电,产生静电火花。

4.LK离心机内异丙苯二叔丁基过氧化物叔丁醇在离心力的作用下挥发为可燃蒸气,与腔体内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静电火花发生闪爆。

(二)间接原因

1. 贝莱特公司LK项目试生产安全风险防控不到位

1)贝莱特公司主体责任不落实。未按设计安装LK离心机就地显示压力表、放空管等设施,氧浓度检测报警仪故障且信号未按设计要求接入DCS系统;未严格按照制度要求组织开展LK项目仪表调校、联动试车等生产准备;在LK生产线试生产时,直至328日事故发生前仍未组织专家对试生产条件确认和试生产过程进行技术指导,违反《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总局令第79号修正)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2)设计单位未严格把关工程质量。20241028日至111日期间,福建医工设计院有限公司安排易严晋(工艺室主任,贝莱特公司LK项目的设计联系人),参加贝莱特公司102车间LK项目的工程质量初评工作。在进行三查四定时,未核实发现LK离心机就地显示压力表、放空管未按设计安装,氧浓度检测报警仪信号未按设计要求接入DCS系统等未完成工程量,即给出LK生产线施工已经按照设计文件要求完成,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具备试生产条件,同意试生产的意见。20241122日,派员参加LK项目试生产方案评审,仍未核实试生产方案LK项目仪表调校、联动试车内容及上述未完成工程量问题。

3)专家未严格履行评审责任。20241122日汤样生、吴海泉、王巍群3位专家受邀参加贝莱特公司LK项目试生产方案评审,未对方案中缺少LK生产线仪表调试、联动试车记录等问题提出意见,现场评审未发现氧浓度检测报警仪故障且信号未按设计要求接入DCS系统等问题;202529日,3人到贝莱特公司对试生产方案评审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情况复核时,未实际到LK生产线现场开展相关复核工作,即出具试生产方案修改确认意见。

2. 贝莱特公司生产安全管理混乱

1)作业现场管理缺失。313日至328日期间,离心岗位操作人员唐际清多次违规操作LK离心机,公司安全副总、车间主任、班组长等管理人员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事故发生时,102车间现场违规存放有大量LK成品、LK不合格品以及多个装有离心液的塑料吨桶等易燃物质,导致火势迅速蔓延扩大。

2)隐患排查制度不落实。102车间LK离心机氧浓度检测报警仪故障的问题,长时间未落实整改。

3)操作规程制定不完善。未按照《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 3034-2022)第4.9.1.3条的要求制定操作规程,《离心机标准操作规程》缺少氮气置换结果指标、联锁设置、异常工况处置等重要内容。

(三)监督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

1.邵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开发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监督管理。未深刻吸取2024414日化工事故教训,未严格按照《邵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邵经区安〔202410号)要求,开展离心机专项整治工作;对离心机安全风险认识不足,2024年邵武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后,未组织对园区新增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中离心机情况开展排查整治。

2. 邵武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监督管理。未深刻吸取2024414日化工事故教训,组织开展《邵武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化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不扎实,且对离心机安全风险认识不足,未进一步加强化工企业离心机安全管理工作;对贝莱特试生产项目安全监管不到位,未有效督促贝莱特公司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要求,落实试生产各项安全规定。

3. 邵武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负责化工建设工程涉及的工业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未深刻吸取2024414日化工事故教训,未严格落实《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化工建设工程工业安装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石化〔202260号)文件要求。

四、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不予追究责任人员

唐际清,男,福建贝莱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2车间离心岗位操作工安全意识淡薄,事故发生时,违反福建贝莱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制定的《离心机标准操作规程》,在离心机密封不严且氮气置换时间不足情况下,即开启离心机,打开进料阀门进料,导致事故发生,是本起事故的直接责任人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责任。

(二)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1. 郑志明,男,福建贝莱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未认真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102车间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在不具备试生产条件下组织试生产活动,导致事故发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款的规定建议由南平市应急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2. 何文秀,男,福建贝莱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全分管领导)组织制定公司的《离心机标准操作规程》缺少惰性气体置换结果指标、联锁设置、异常工况处置等重要指标,不符合规范要求;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不细致,督促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措施不及时,导致事故发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五款、第七款的规定建议由南平市应急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3. 张爱永,男,福建贝莱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2车间主任,全面负责102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日常监督检查本车间离心岗位作业人员作业行为不细致,对LK氧浓度检测报警仪故障问题整改不及时,导致事故发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五款的规定建议由南平市应急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4. 张星海,男,福建贝莱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全部部长邀请专家对LK项目试生产方案评审时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复核时,专家未到102车间LK项目进行现场复核,对于该情况其未提出异议LK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三同时相关事项对接工作落实不到位建议由福建贝莱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依据企业内部规定给予其相应处理。

5. 魏进辉,男,福建贝莱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2车间班长。班组安全日常管理不落实,对离心岗位作业区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不细致,对离心岗位作业人员违规作业未及时发现并制止。建议由福建贝莱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依据企业内部规定给予其相应处理。

(三)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1. 福建贝莱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LK项目建设未按设计要求落实施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不到位,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在不具备试生产条件下,组织开始试生产,导致事故发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为隐瞒事实202549(事故调查期间)贝莱特公司安排人员更换存储328事故102车间LK项目投料生产的监控视频硬盘,并导致硬盘内储存视频数据丢失,违反《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14号)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建议由南平市应急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2. 福建医工设计院有限公司。在未核实LK项目实际安装与设计存在严重不符的情况下,即出具该项目的施工已按设计文件要求完成,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具备试生产条件,同意试生产的意见,不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应急〔202252号)9.3.1条要求。20241122日,派员参加LK项目试生产方案评审,仍未核实试生产方案中缺少LK项目仪表调校、联动试车内容及上述未完成工程量问题。建议由南平市应急管理局进行处理。

(四)对参与试生产项目评审的专家处理建议

1. 易严晋,男,福建医工设计院有限公司工艺室主任,贝莱特公司LK项目的设计联系人。20241028日至111日,参加贝莱特公司102车间LK项目的工程质量初评工作,进行三查四定时,未核实发现LK离心机就地显示压力表、放空管未按设计安装,氧浓度检测报警仪信号未按设计要求接入DCS系统等未完成工程量;20241122日,参加LK项目试生产方案评审,仍未核实试生产方案中缺少LK项目仪表调校、联动试车内容及上述未完成工程量问题。建议由福建医工设计院有限公司依据公司内部规定给予其相应处理。

2. 吴海泉,南平市应急专家20241122日参加贝莱特公司试生产方案评审过程不认真、不细致、不负责任,未发现LK试生产方案和现场存在的问题;202529日,到贝莱特公司对评审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情况复核时,未实际到LK生产线现场,但仍然书面给出了试生产方案修改确认意见。建议由南平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其相应处理。

3. 汤样生,南平市应急专家20241122日参加贝莱特公司试生产方案评审过程不认真、不细致、不负责任,未发现LK试生产方案和现场存在的问题;202529日,到贝莱特公司对评审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情况复核时,未实际到LK生产线现场,但仍然书面给出了试生产方案修改确认意见。建议由南平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其相应处理。

4. 王巍群,南平市应急专家20241122日参加贝莱特公司试生产方案评审过程不认真、不细致、不负责任,未发现LK试生产方案和现场存在的问题;202529日,到贝莱特公司对评审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情况复核时,未实际到LK生产线现场,但仍然书面给出了试生产方案修改确认意见。建议由南平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其相应处理。

(五)对有关公职人员的处理建议

1. 危俊祚,男,邵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环保科干事。对行岭平台、安家渡平台、沙塘平台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对园区行岭平台贝莱特公司开展安全检查不认真,未深刻吸取2024414日化工事故教训,未对贝莱特公司新增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中利旧离心机情况开展排查,并督促企业整改。20241122日参加贝莱特公司组织的试生产方案评审,未发现LK生产线存在无仪表调校、联动试车记录等问题。建议移交邵武市纪委监委处理。

2. 邱天,男,中共党员,中共邵武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委员、安全环保科科长,负责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对开发区道路安全、安全生产、应急消防、生态环保等工作,对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环保设计、竣工验收、试车投产等进行全程监管。未深刻吸取园区内2024414日化工事故教训,2024年邵武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后,未组织对园区新增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中使用离心机情况开展排查整治。建议移交邵武市纪委监委处理。

3. 黄丽娟,女,邵武市应急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局长(股级)。未深刻吸取辖区内2024414日化工事故教训,落实《邵武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化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不扎实,未建立离心机专项整治台账,对离心机安全风险性认识不足。建议移交邵武市纪委监委处理。

4. 蔡志祥,男,中共党员,邵武市应急管理局危化股负责人。未深刻吸取辖区内2024414日化工事故教训,组织开展化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不到位,对辖区危险化学品领域离心机底数不清,且未对涉及易燃易爆的离心机进行动态监管。未有效督促贝莱特公司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总局令第79号修正)《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应急〔202252号)等规定要求,20241122日参加贝莱特公司组织的试生产方案评审,未发现LK生产线存在无仪表调校、联动试车记录等问题。建议移交邵武市纪委监委处理。

5. 娄跃腾,男,中共党员,邵武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股干事。开展化工建设工程涉及的工业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不认真不细致,2024115日检查贝莱特公司过程中,未发现企业利用原生产设备、厂房及设施改造LK生产线的项目处于工业安装阶段,未对该项目实施工业安装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建议移交邵武市纪委监委处理。

(六)对政府有关单位的处理建议

责令邵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邵武市应急管理局、邵武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向邵武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由邵武市人民政府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七)其他问题处理建议

2024910期间,贝莱特公司LK项目在未通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前,已经存在投料生产行为鉴于该行为与本次事故发生无直接关联,已另行立案调查处理。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建议

该起事故充分暴露出邵武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邵武市属地、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邵武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及企业要清醒认识当前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举一反三,深刻反思和剖析存在的短板弱项,严格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通过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一库三单信息化管理、安全体检等手段,筑牢安全防线。

(一)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邵武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从源头上控制化工行业安全风险。要针对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扎实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专项行动,从源头上化解风险、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1. 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工作例会制度邵武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要每半月至少专题研究一次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经济开发区主要领导要每周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商议情况抄报南平市安委办。

2. 要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好招商引资准入关,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统筹优化危险化学品产业布局,严格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

3. 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落实《南平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要求,从源头上管控、降低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涉及禁限控目录的,达不到安全标准的项目一律不予立项、审批。

(二)贝莱特公司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1.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逐一对照彻底整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举一反三从思想上、制度上、管理上、技术措施上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任制,杜绝事故再次发生。

2. 要立即排查生产现场与设计图纸一致性,尤其是试生产项目,必须按设计要求安装或开展工艺变更,对安全生产条件全面复核,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恢复生产。

3. 要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严格按照安全设施设计要求进行建设,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4. 要组织管理、技术、操作人员,梳理公司的全部操作规程,细化工艺操作规程,增强规程精确性、可操作性,并突出重点。根据《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 3034-20224.9.1.3要求完善操作规程,并根据操作规程中确定的重要控制指标编制工艺卡片,加强对一线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

5. 要强化员工安全培训教育,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切实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安排上岗作业。同时,加强员工操作过程的安全管理,加强违章操作的安全惩处力度。

(三)强化行业监管措施

邵武市应急管理局、邵武经济开发区、邵武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等负有化工行业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抓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持续推动化工园区十有两禁,完善一园一策,进一步提升园区安全基础建设工作,继续采取安全生产专家驻点的方法,提升园区安全管理水平。

1. 要深化一库三单信息化管理工作,通过网格化+信息化+监管+执法机制,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 3034-2022)等规章规定。

2. 要高度重视危化品试生产项目的安全监管,健全完善试生产监管制度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项目试生产前,要将相关的参数、视频等接入园区智慧平台,园区要每天调度试生产企业。县(市、区)应急局、园区要参与企业试生产项目评审的全过程,认真审查试生产三查四定落实情况。同时,要加强项目研发的安全监管。

3. 抓好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智慧平台的监管辅助作用,健全完善智慧平台相关管理制度,明确智慧平台值班人员职责,明确每日调度内容,调度频次,并做好记录,值班人员要对调度工作负责。安全管家要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分类明确检查频率,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建议措施。

4.要认真落实化工企业建设工业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职责,严格按照工业安装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对化工建设工程由建设、监理、施工、设计单位参加的三查四定工作及系统联动试车的整改消缺等关键环节实施监督检查。

5.加强中介机构监督将中介机构和专家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对存在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报告、问题反复出现的坚决查处,实现整治一批、震慑一批、提升一批。要引导化工企业选择团队力量强的中介机构,并定期对专家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

抄送: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总工会,市消防救援支队,邵武市人民政府。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5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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