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老牌零售连锁企业,其2016年至2023年跨越七年的财务报表被证实不实,另有金额超过2.6亿元的重大诉讼延迟数月才公告,暴露出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的多重问题。
2026年1月23日,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中百集团,代码:000759)公告称,公司及包括多任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在内的十名责任人,收到了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出具的 《警示函》。
监管机构指出,公司存在 “2016年至2023年财务数据披露不真实” 和 “未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两大违规行为。这并非简单的工作疏忽,而是直接指向其内部控制体系的失效与合规意识的淡薄。
此次警示函指出的第一个核心问题,是公司过去长达七年多的财务数据未能真实反映经营情况。根据公告,此次问题的暴露,与一桩子公司员工邵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的事件直接相关。受此事件影响,公司不得不对其多年的财务记录进行回溯修正。“更正”时间线· 第一次更正(2024年4月27日):公司发布公告,对2016年至2022年度,以及2023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更正。· 第二次更正(2025年4月26日):公司再次发布更正公告,对2016年至2023年度的整套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修正。监管定性湖北证监局认为,这种对长达七年数据多次、大规模更正的行为,已构成 “财务数据披露不真实” ,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除了历史财务数据失实,中百集团在日常重大事项的披露上也出现了明显滞后。事实经过2025年9月3日,中百集团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的诉讼、仲裁金额约2.6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68%。违规点根据《证券法》及监管规则,当累计涉诉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时,上市公司就应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然而,中百集团直到金额达到14.68%时才予以披露,这导致市场未能及时知悉这一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风险事项。
针对上述两项违规,湖北证监局采取了严厉的问责措施。处罚对象及措施湖北证监局决定对中百集团,以及共计十名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此记录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这份名单几乎涵盖了问题发生期间的所有核心管理层。责任划分明细· 对2016-2023年财务数据披露不真实负有主要责任的责任人:包括时任董事长张锦松、李军、汪梅方;时任总经理万明治、杨晓红、张俊;时任财务负责人张海文、胡剑。· 对未及时披露诉讼情况负有主要责任的责任人:现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汪梅方;董事会秘书李慧斌。监管要求湖北证监局明确指出,上述事项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不完善。监管要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深刻反思,并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对于监管决定,中百集团在公告中作出了回应。
公司表态公司及相关人员表示“高度重视”,将立即组织整改,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完善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并按规定时限报送整改报告。公司同时强调,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潜在深远影响尽管公司声称不影响经营,但此次事件对公司的负面影响是多方面的:1. 信誉受损:连续多年的财务数据失实,严重打击了投资者对公司财务报告可靠性的信心。2. 诚信污点:相关记录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对公司及责任人的资本市场活动产生潜在制约。3. 治理质疑:从财务内控失效到重大信息披露延迟,暴露出公司在治理结构、内部监督和合规流程上存在系统性短板,可能引发投资者更深层次的担忧。从零售门店的商品管理,到资本市场的信披管理,中百集团此次暴露的问题,远比一次员工侵占更为深远。
监管的“黄牌”已经亮出,其最终能否如公告所言,真正“深刻反思”“杜绝类似行为”,切实修补内部控制的漏洞,将决定这家老牌商业企业能否在资本市场上重拾信任,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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