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推动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充分发挥正面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助力生产经营单位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坦洲镇应急管理局现公布4起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6年1月9日,中山市富达运动器材有限公司员工杨某在贴纱车间发现贴纱机滚轮防护罩松脱,存在机械伤害风险,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公司随即安排维修人员整改,并上报安全管理部。经公司安全管理部核实,对杨某给予100元奖励。
案例二
2025年12月19日,中山市集渼制品有限公司员工聂某在成品仓库发现消火栓被货物遮挡,随即将情况报告给生产经理,并主动将遮挡物品移开。经公司核查确认后,对聂某给予50元现金奖励。
案例三
2026年1月12日,益捷(珠海)模具注塑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的航吊作业员工在吊装金属模具时,发现航吊机倒扣钩防脱落装置损坏,随即停止作业并向厂长报告,有效防范了高空坠物风险。厂长核实后确认隐患属实,经公司专项奖励制度评定,对该员工给予50元奖励。
案例四
2025年7月4日,中山聚和精密机械有限公司陈某在配电房内发现堆放杂物(木材),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安委会核查属实后下发整改通知,及时消除隐患。依据公司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对陈某给予一杯奶茶奖励并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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