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版《通则》在技术内容上进行了多项重要修订与完善。新增碳汇、碳清除等术语,将原“燃料燃烧排放”调整为“化石燃料燃烧排放”并更新定义,明确要求报告主体对涉及的温室气体汇和不可忽略的其他间接排放进行单独核算与说明。同时,标准细化了外购非化石能源电力、热力排放因子的取值规则及证明文件要求,补充了活动数据与排放因子的收集优先级,使核算方法更具实操性和科学性,有效提升了数据的准确性与可靠性。
标准确立了相关性、完整性、可比性、准确性、透明性五项基本原则,要求企业在核算中确保数据适应目标需求、覆盖所有相关排放源、结果具备横向与纵向可比性、减少偏差与不确定性,并公开充分的信息供用户决策。核算工作流程涵盖确定边界、识别排放源、选择方法、收集数据、计算排放量、质量保证及报告撰写等关键环节,形成从数据采集到报告输出的全流程闭环管理,助力企业建立系统化的温室气体管理机制。
该标准的实施将显著提升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核算的规范性与数据质量,帮助企业精准掌握排放现状、识别减排潜力,同时满足国家及地方碳排放控制要求与碳交易需求。作为指导行业标准编制的通用准则,它还将推动不同行业温室气体管理的标准化与统一化,为我国实现“双碳”目标提供重要技术支撑,促进工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与可持续发展。
当前,我单位正牵头编制多项建筑领域双碳相关国家计量技术规范与标准,包括《建筑碳排放监测平台计量技术要求》《建筑碳排放计量器具的配备与管理 施工阶段》《装配式建筑物化阶段碳计量技术要求》《建筑垃圾处理过程碳计量技术要求》《建筑碳排放计量器具的配备与管理 运行阶段》《既有建筑改造过程碳排放计量技术规范》《精装修模块房碳排放计量技术规范》《建筑气密性检测装置校准规范》《民用建筑工程碳排放量核算标准》《基于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量评估技术规范 既有园区低碳化改造项目》等国家计量技术规范,以及《建筑业企业碳排放计量管理标准》《建筑全过程碳排放计量数据信息系统技术要求》《高原地区低碳建筑设计标准》《高原地区低碳建筑评价标准》《高原地区低碳建筑光储模块应用技术规程》等双碳标准。诚邀行业同仁积极参与标准编制工作,携手共建并完善建筑领域碳计量与核算体系,共促建筑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