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发挥正面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充分调动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积极性,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州安委会办公室现公布一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供学习交流借鉴。
案例一:2024年12月10日,中广核新能源海晏有限公司一名员工在开展35kV送出线路巡视时发现,35号直线双杆塔A相避雷器连同安装支架掉落,悬挂在A相主线上,避雷器支架与杆塔拉线距离较近,若遇大风吹动,安全距离不足,该员工立即报告,企业使用激光清障仪及时消除该事故隐患,该企业按照事故隐患报告奖励相关制度,奖励该员工6000元。
案例二:2025年8月10日,中广核新能源海晏有限公司一名员工在进行风机叶片内腔排查工作时,发现桨叶3叶片前缘离叶根28m处存在多处裂缝、鼓包、分层现象,严重影响风机安全稳定运行。该员工立即报告,及时消除隐患。该企业按照事故隐患报告奖励相关制度,奖励该员工2100元。
案例三:2025年9月20日,中广核新能源海晏有限公司一名员工发现,御风风电场在振动监测系统阈值排查时调试人员未按调试手册进行调试,当场制止并报告。该企业按照事故隐患报告奖励相关制度,奖励该员工1950元。

来 源:州安委办
编 辑:马晓芳
审 核:董启明
监 制:赵 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