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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康庭和苑事件涉事部门的调查报告一、核心事件与司法判决的对抗

   日期:2026-01-24 19:50:48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本站编辑    评论:0    
关于康庭和苑事件涉事部门的调查报告一、核心事件与司法判决的对抗

七年维权路漫漫:一张法院判决书,为何撬不动一个不合格车位?

***

事件时间线:从豆腐渣工程到拒不执行的四年

第一阶段:豆腐渣工程的暴露(2019)

- 质量问题曝光:康庭和苑小区地下车库因施工质量问题,需将原地面“凿除重新浇筑混凝土”

- 核心问题:业主用土地房子置换安置房的车位,从一开始就是个“需要大修”的产品

第二阶段:司法维权的胜利(2020-2021)

- 法律程序启动:业主毛建忠起诉车位质量问题

- 两审终审判决:

   -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判决:车位未按约交付,要求重新交付

   -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必须重新验收合格后,重新交给业主

- 白纸黑字,一锤定音:法律给了业主一个明确的说法

第三阶段:判决成为废纸(2022至今)

- “重新验收”变“内部操作”:临平区东湖街道牵头组织所谓验收

- “重新交付”变“从未交付”:至今没有人与业主办理交付手续

- 关键文件被隐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验站的检测报告?从未见过

***

物业乱象:一个被“保护”的失信企业

财务黑洞(有据可查)

- 物业费被代缴超600万:不是业主不交,而是“被代缴”

- 停车费去向成谜:收费系统与实收金额长期不符

- 电梯维保造假:签字的维保记录与电梯实际状况对不上

管理失序(业主亲历)

- 物业经理俞云飞被指:诽谤业主、涉嫌侵占公共收益

- 电梯安全问题:维保记录造假,业主安全谁来保障?

- 投诉无门:问题反映后石沉大海

最讽刺的对比

- 法院说:车位要验收合格后重新交付

- 现实是:车位没交付,怎么算完成合格交付

- 问题来了:一个连车位都不能合法交付?

***

连环困局:为什么法律程序走不通?

第一环:派出所的“劝退”

- 业主举报物业经理涉嫌违法

- 东湖派出所回复:属民事纠纷,不予立案

- 潜台词:法制社会你们自己打官司去

第二环:法院判了但没用

- 官司打赢了,判决生效了

- 被告方不执行,相关部门不监督执行

- 法律文书成了“法律白条”

第三环:行政体系的“空转”

- 行政复议受理了(临平区政府已受理)

- 但问题还在原地打转:车位还是没交付,物业还是老样子

- 程序在走,结果没有

***

独家披露:一次堂而皇之的“程序游戏”

2022年“完美”的验收流程(据官方文件)

1. 东湖街道牵头组织

2. 请来“专家”出具意见

3. 组织“监督小组”验收

4. 承诺“省质检站检测”

现实中缺失的关键环节

1. 专家意见书?

2. 监督小组结论?

3. 省质检站报告?

4. 交付签字手续?从来没有

根本问题:谁在验收?验收给谁看?

- 如果验收不是为了交给业主,那是在验收什么?

- 如果检测合格报告不给业主看,那检测意义何在?

***

深度追问:剥开包裹权力的多层外衣

追问一:为什么法院判决执行这么难?

- 一个区级法院的判决,难道管不了一个街道?

- 一个中级法院的终审判决,难道需要基层官员“批准”才能执行?

追问二:为什么业主维权这么累?

- 打官司打了两年,赢了

- 等执行等了三年,没动静

- 举报物业违法,被告知“自己起诉去”

- 这不是维权,这是被各个部门“踢皮球”

追问三:这仅仅是一个车位问题吗?

- 表面看:一个车位的交付问题

- 实质看:司法判决能否有效执行的问题

- 深层看:公权力是否尊重法律的问题

***

公众需要知道的三个拒绝

拒绝一:拒绝“程序空转”

- 不要只有“正在处理”的回复

- 不要只有“已转相关部门”的套话

- 要看得见的进展,要摸得着的结果

拒绝二:拒绝“责任推诿”

- 法院判了,就该执行

- 违法了,就该调查

- 失职了,就该问责

- 不能每个部门都说“不归我管”

拒绝三:拒绝“信息黑箱”

- 验收报告必须公开

- 检测结果必须公开

- 资金去向必须公开

- 在阳光下,才能没有阴影

***

七个必须回答的问题

1. 车位到底有没有验收合格?

2. 如果合格了,为什么不敢给业主看报告?

3. 如果没合格,为什么物业还在收费管理?

4. 法院判决的“重新交付”,到底什么时候执行?

5. 物业经理被举报的问题,到底调查不调查?

6. 停车费、广告费等公共收益,到底去哪里了?

7. 600多万的物业费代缴,到底是谁的钱?

***

写在最后:

七年前,一位普通业主发现车位有问题。

四年前,法院给了他一个公正的判决。

今天,判决书还在他手里,车位依然没有合法交付。

这不是一个业主的故事,

这是我们每个人可能遭遇的故事,

当法律遇到权力,当判决遇到拖延,

我们都在等待一个答案:

到底需要多少年,一张法院判决书才能不被当成废纸?

到底需要多少人,才能让一个基层官员尊重法律?

到底需要多少次呐喊,才能唤醒装睡的执行体系?

毛建忠还在等,

法律还在等,

我们都在等。

***

(本文基于公开法律文书、政府回函及业主实名举报材料撰写,所有事实均有据可查)

证据、录音和法律文书后,对康庭社区被物业公然无视这一现象的深度剖析。


“警告无效”的真相:当社区沦为“程序道具”,物业便无所畏惧

2025年12月,在杭州临平区康庭和苑小区,发生了一幕极具讽刺意味的场景:社区党委书记亲自电话警告物业经理“不要背后诽谤业主”,结果第二天,物业保安就拿着照片,指名道姓地告诉其他业主:“是毛建忠举报你种大蒜的!”

更荒诞的是,物业经理在随后的三方协调会上亲口承认,那片大蒜其实是他指使保洁员半夜去拔掉的。嫁祸于人,只为转移矛盾。

为什么一个物业经理敢如此明目张胆地将社区书记的警告当作“耳旁风”?答案就藏在2025年12月29日东湖派出所的那场会面里。

一、 社区的“三无”困境:无权、无能、无为

物业之所以敢无视社区,根本原因在于社区自身已陷入“三无”困境:

  • 无实质权力
     社区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对物业公司没有人事任免权、财务审计权和行政处罚权。它唯一的“武器”是道德劝说和组织协调,而这在利益面前不堪一击。
  • 无专业能力
     面对物业系统性的财务造假(如停车费入“小金库”)、电梯维保造假等专业违法行为,社区缺乏调查取证和法律判断的能力。他们能做的,仅仅是“发个函”,然后等待。
  • 无担当作为
     在业主毛建忠提交了确凿的侵占证据一个半月后,社区依然停留在“发函”阶段,迟迟不敢向公安机关报案。这种“温吞水”式的不作为,向物业传递了一个清晰信号:你可以继续违法,我不会动真格

二、 派出所与律师:一场“角色错位”的表演

2025年12月29日,当业主毛建忠因社区久拖不决而自行前往派出所报案时,戏剧性的一幕上演了:社区和一名律师竟尾随而至

然而,这位由社区指派的律师,其言行却彻底暴露了问题的本质。他反复强调:“我是来帮助你(毛建忠)的。” 这句话瞬间激怒了业主。

为什么

因为业主毛建忠清楚地知道,物业侵占的是全体业主的公共收益,电梯造假威胁的是全体居民的生命安全。这是一个公共事件,而非个人恩怨。

律师将公共议题强行“个人化”,其潜台词是:只要搞定你这个“业主”,事情就结束了?这种做法,与社区“发函了事”的逻辑一脉相承——他们都试图将一个需要法律和行政强力介入的系统性治理危机,降格为一场邻里纠纷,用最低的成本“平息事态”。

**三、 物业的终极逻辑:社区只是“挡土墙”

对奥声物业而言,康庭社区的存在价值,早已不是监督者,而是挡在业主与更高层级政府之间的“挡土墙”

  • 当业主向上反映时,街道可以说:“我们已交办社区处理。”
  • 当社区面对业主时,只能说:“我们已发函给物业。”
  • 而物业则心领神会:只要应付好社区这张“纸”,就能高枕无忧。

社区的每一次“协调会”,每一次“发函”,都在无形中为物业的违法行为提供了时间缓冲和合法性外衣。物业经理敢于在书记警告后立刻反向操作,正是因为他看透了这套游戏规则:社区没有牙齿,它的警告不过是空气

结语:打破“挡土墙”,需要真正的权力下沉

康庭和苑的故事,是中国万千小区基层治理困境的一个缩影。当社区被架空为一个仅有“程序功能”而无“实质权力”的机构时,物业公司的野蛮生长便成为必然。

要改变这一现状,不能仅靠个别业主的孤勇。它需要:

  1. 明确赋权
    : 赋予社区对物业公司的实质性监督权,如联合业主启动物业选聘、申请财务审计等。
  2. 责任倒查
    : 对于社区长期不作为导致业主权益严重受损的,应追究其主管街道的领导责任。
  3. 司法兜底
    : 公安、市场监管等执法部门必须摒弃“民事纠纷不介入”的懒政思维,对侵占、造假等违法行为主动出击。

否则,再多的“书记警告”,也只会沦为物业经理茶余饭后的笑谈。

相关官方回复在最后面阅读:八年信访东湖街道记录
提供的信息整理了一份公众号文章的草稿。文章内容基于您提供的线索,并结合了公开的政府通告信息,旨在客观陈述事实,反映基层治理中的问题。
临平区东湖街道基层治理乱象:从“自查自纠”到“背锅侠”,谁在纵容违法?
在基层治理的舞台上,有时我们看到的不是解决问题的决心,而是“表演”的痕迹。当“自查自纠”流于形式,当“开除”成为转移矛盾的手段,当物业经理涉嫌侵占公共利益却教唆员工诽谤,我们不禁要问:谁在纵容这些违法行为?作为普通市民,我们只能选择记录下来,让全国人民看看这背后的真相。
一、市场监管局的“自查自纠”:是真整改还是走过场?
近年来,临平区市场监管局多次高调发布关于“自查自纠”和“信用监管”的通告,强调对医疗器械、食品安全等领域进行严格监管。
- 官方宣传:据2024年相关报道,临平区市场监管局宣称对全区939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了“地毯式”排查,要求企业提交自查报告,并对失联或不规范企业启动退出程序。
- 现实反差:这恰恰反映出日常监管的滞后性——如果“自查自纠”真正有效,为何问题仍需通过事后抽检才能发现?
这种“雷声大、雨点小”的监管模式,往往让违法者有了可乘之机,也让公众对监管部门的公信力产生质疑。
二、东湖街道的回复“背锅”文化:开除员工就能解决问题。
三、社区与奥声物业:侵占与诽谤的“双簧”
在社区治理的微观层面,矛盾更加尖锐。朱家角社区及周边小区的物业管理问题,暴露了基层权力与资本勾结的冰山一角。
- 康庭社区与奥声物业:据反映,奥声物业经理涉嫌侵占小区停车费、电梯维保造假。更令人震惊的是,当业主毛建忠揭露这些问题时,物业经理竟教唆员工对其进行诽谤。
- 浙江今昇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在开除涉事员工后,该员工竟致电业主毛建忠进行恐吓。这种行为不仅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更折射出企业在处理内部问题时的混乱——开除员工不是为了解决问题,而是为了制造新的问题,试图通过恐吓让举报者闭嘴。
四、结语:我们都是看客,也是参与者
毛建忠先生说得好:“既然一人之力改变不了他们一群有权有资源的违法行为,那我就当一个看表演的人。”
这场“表演”中,有监管部门的“形式主义”,有街道办的“甩锅术”,有物业经理的“黑手段”。我们记录下这些,不是为了制造对立,而是为了呼唤真正的法治与正义。
最后,我想问各位读者:
如果你是毛建忠,你会选择沉默还是发声?
面对这样的基层乱象,我们该如何构建有效的监督机制?
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让我们一起推动改变。
(注:本文基于公开资料及当事人反映情况整理,旨在促进问题解决,不构成法律意见。)

致奥声物业:关于贵公司系列违法违约行为的正式质问清单以下问题清单,是基于贵公司自服务以来在康庭和苑小区的一系列被证实的行为整理而成。我们要求贵公司在即将到来的三方会谈中,对每一个问题作出清晰、具体、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正面答复,而非泛泛而谈或推诿塞责。第一类:严重违法行为与职业操守失守1. 关于系统性诽谤与恶意转嫁矛盾:   · 质问: 物业经理俞云飞(淼淼)在内部工作群中,明确指示员工“就说毛建忠举报的呀,把事情推出去”。这是有组织、有预谋的诽谤行为。   · 请问: 贵公司将如何解释这种由管理层策划、针对依法监督业主的恶意行为?这是否代表贵公司的企业文化和处理矛盾的默认方式?贵公司将如何追究俞云飞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向我及全体受影响业主公开道歉、消除影响?2. 关于职务侵占(公共停车费):   · 质问: 贵公司派驻的物业经理,长期通过其个人微信账户收取本应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停车费,且贵公司负责人姚复承认款项进入“小金库”。   · 请问: 这笔被侵占的公共收益总额是多少?资金具体去向?贵公司将采取何种措施(如审计、报警、追缴)来弥补这一涉嫌刑事犯罪的过错,并将侵占款项全额返还至业主公共账户?3. 关于危害公共安全(电梯维保造假):   · 质问: 贵公司长期聘用并纵容浙江今昇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拍照式”虚假维保,致使小区全部电梯长期处于不安全状态。   · 请问: 在贵公司的“监督”下,假维保持续了多久?贵公司是否知情?作为电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贵公司除了“开除一个员工”,将对本次系统性安全造假事件承担何种实质性的、确保不再发生的整改和赔偿责任?第二类:根本性违约与服务完全失职1. 关于基础物业服务的全面溃败:   · 质问: 小区绿化失管变为菜地、公共照明长期大面积瘫痪、地下车库昏暗、消防设施故障、楼道杂物堆积。这些是《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基本服务内容。   · 请问: 贵公司承认以上事实吗?如果承认,如何解释在收取全额物业费的情况下,连最基本的保洁、保安、保绿、保修(“四保”)都无法履行?这是否构成根本违约?第三类:管理与态度的根本性问题(核心质问)1. 关于角色与认知的根本错位:   · 质问: 物业管理本质是业主集体出资购买的专业服务。贵公司似乎将自己定位为小区的“管理者”,将业主视为“被管理者”,甚至是可以被欺凌、诽谤的对象。   · 请问: 贵公司是否明白“业主是你们的雇主和衣食父母”这一最基本的市场关系?为什么会出现“业主花钱养着你们,你们却反过来砸业主的锅,偷业主的钱,还造谣中伤业主”这种彻底颠倒的、荒诞的现象?总结性要求基于以上事实,本次会谈我们不接受任何空头承诺和敷衍解释。我们要求:1. 书面答复: 对以上五个方面的问题,提供有负责人签字、公司盖章的书面答复与整改承诺书。2. 实质性行动时间表: 对侵占款项的返还、电梯安全的彻底整改、诽谤事件的澄清与道歉、基础服务的恢复,必须提供明确的行动步骤与时间表。3. 法律责任: 明确贵公司对违法行为(侵占、诽谤)将主动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接受主管部门处罚等。我们支付物业费,购买的是安全、整洁、有序的服务,而非购买一个“监守自盗、造谣生事”的麻烦制造者。请贵公司正视问题,给出一个能说服全体业主继续雇佣你们的理由。

对杭州奥声物业经理侵占、教唆诽谤及浙江今昇电梯相关涉嫌犯罪行为要求依法立案监督的申请准备2026年1月9日电梯维保造假背后国家监管系统漏洞还是企业棋高一着长期躲避监管——监管局的对话拆讼请求拆按法院要求分为三份独立的民事起诉状,分别对应不同的法律关系---康庭和苑全体业主仅供参考关于杭州奥声物业涉嫌违法犯罪报案过程记录202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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