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某公司未取得资质认定出具虚假报告,罚!
1月13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市场监管局获悉,因未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而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广西某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被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000元。2025年10月13日,根据举报线索,来宾市兴宾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广西某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举报线索核查。经查明,2024年7月9日至2025年9月12日期间,当事人在未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情况下,向广西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横州市某医院出具关于横州市某医院中央空调系统冷却水、冷冻水水质检测结论为“水质正常”“各项检测数据结果正常、均在可控范围内”等检测报告共42份。当事人出具检测报告未收取费用,无违法所得。另查明,这42份检测报告均未经过检验检测。当事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三十四条有关规定,构成了未依法取得资质认定,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行为,以及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行为。来宾市兴宾区市场监管局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有关规定,作出如上行政处罚。作者 |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 孔国俊 通讯员 廖胜华 蒙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