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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
定期报告工作推进中!
安全风险早辨识、早管控
才能有效防范化解事故隐患!
务必根据填报注意事项
于2月28日前完成填报
工作提醒

1.企业是风险辨识管控和报告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相关工作全面负责,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由企业承担。
2.“厂中厂”出租方要牵头组织承租方开展较大以上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报告工作,督促承租方履行风险报告义务,并在公共区域张贴风险分布图和较大以上安全风险清单,让所有承租方全面知晓安全风险。要加强常见且易忽视的较大风险的辨识力度,重点关注起重吊装作业、装卸作业、钢结构建(构)筑物坍塌、屋顶光伏场站运行、高处作业等风险,避免失管漏管。
3.各地要依托工业企业监管网格,督促企业按期完成报告,还要督促从事工业制造业的个体工商户企业积极报告。
4.各地要在企业填报完成的基础上,突出红色区域“厂中厂”、纺织化纤服装以及高温熔融金属、铝镁金属粉尘、锂离子电池等重点领域企业开展质量核查,确保较大以上风险“无漏报”。对存在一厂多照、异地经营、已销号的各类企业,要逐一核准关停企业信息,及时更新企业名录库。
报告内容

根据《江苏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条例》要求,所有工业企业应当登录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系统,按照要求填报安全生产基本信息、较大以上安全风险信息等内容。完成过报告的企业应当于每年第一季度完成定期报告,新设立的企业应当在投入生产经营前完成首次报告。没有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的,也应当登录系统进行确认。
其中,较大以上安全风险包括较大安全风险和重大安全风险,具体判定应遵循以下标准:
1.符合省应急管理部门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公布的《江苏省冶金等工业企业较大以上安全生产风险目录(修订版)》所列情形的,直接确定为较大以上安全风险;
2.企业将一、二级重大危险源,或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可能造成十人以上人员死亡的风险,确定为重大安全风险;
3.未列入风险目录但经企业评估确定为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的,也需纳入管理并报告。
报告时限

2026年1月1日-3月31日
报告地址

需通过全省统一的安全生产风险报告系统进行填报,入口为:江苏政务服务网(www.jszwfw.gov.cn)。
操作流程: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后,找到“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相关入口,按系统提示填报企业信息、较大以上风险名称/等级/位置、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及后果、管控措施等内容。报告信息需经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核确认后提交,并留档备查。
法律责任

《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
第三条第二款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全面负责,组织落实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报告工作。
第三十四条 企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制度的;
(二)未建立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的;
(三)未进行较大以上安全风险公示或者未设置重大安全风险警示牌的;
(四)未将安全风险管控纳入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或者未组织实施的;
(五)未建立安全风险档案的。
第三十五条 企业拒不按照本规定报告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有关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注意:2026年工业企业风险报告系统改版主要涉及3块内容:
1.新增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3类人员信息采集核验功能;
2.新增企业标准化信息自动同步功能;
3.关联企业信息采集,增加总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相关信息填报功能。
扫码下载《江苏省冶金等工业企业较大以上
安全生产风险目录(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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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希佳
审核:邹琪
发布:董依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