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法规 | 永安水库坝启边坡工程调查报告
最近永安水库坝启边坡工程调查报告已公布,结合一建法规内容,可以进行学习:
一、偷工减料如何处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
二、未检测检验如何处罚?
“违反规定,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 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本次通报中并未见刑罚及拘役:
“《刑法》第 137条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建法规】7.3 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一建法规】7.4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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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11小时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