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于初创型企业来说,股权融资既是撬动资本杠杆、破解资金困局的关键选择,也是考验融资方战略眼光、法律素养与谈判智慧的重要课题。站在融资方视角,股权融资绝非简单的“拿钱”行为——从对融资模式的认知、操作流程的把控,到估值博弈的平衡、核心条款的甄别,每一个环节都暗藏机遇与风险,直接关乎企业的股权结构、治理权限乃至长远发展。本文将从融资方视角,拆解股权融资实操全流程,并聚焦投融资协议中的关键条款陷阱与应对策略供大家参考。

02
股权融资的定义

股权融资是指公司股东通过增资等方式向投资人让渡部分股权,为公司引进新的股东,同时使总股本增加的融资方式。
股权融资过程中,我们建议创始人应始终保持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即使到了C轮以后创始人团队的持股比例可能降到51%以下,也可以通过特殊的表决权安排让自己保持对公司的控制权。另外,这也是股权融资和并购最大区别,如果投资人的持股比例或表决权比例大到足以控制目标公司,一般认为已经构成了并购。
以上市为目的的股权融资往往要分轮次,公司估值不断提高,融资金额不断变大,具体轮次及资金规模可参考下图:


03
股权融资的操作步骤

一个完整的股权融资要经过准备阶段、接触投资人阶段、落地阶段、收官阶段,每一阶段均应做好相应阶段的工作,具体可参加下表:
股权融资工作节点参照表
序号 | 工作步骤 | 文件(如有) | 备注 |
一、准备阶段 | |||
1 | 学习及内部沟通 | ||
2 | 组建工作团队 | ||
3 | 制定股权融资工作计划 | ||
4 | 撰写BP | BP | |
5 | “包装”公司 | ||
二、接触投资人阶段 | |||
6 | 寻找和初步接洽投资机构 | FA协议 | |
7 | 初步接洽 | ||
三、落地阶段 | |||
8 | 签署投资意向书/条款清单 | 投资意向书/TS | |
9 | 接受尽调 | 尽调报告、重大事项陈述 | |
10 | 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的谈判及签署 | (1)SPA (2)股东协议及承诺 (3)新的公司章程 (4)原股东披露函、保证函 (5)原股东放弃有限认购权声明 (6)配偶声明 | 2-6项可作为SPA附件 |
四、收官阶段 | |||
11 | 内、外部审批 | (1)投融资双方及融资方法人股东(公司)的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2)有关部门审批文件 | |
12 | 交割 | (1)股权变更登记所需文件 (2)《交割清单》 |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第9项所述的尽调一般包括业务、财务、法务三个方面,其中法务一般包括如下内容:
(1)目标公司主体资格及存续情况;
(2)目标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
(3)目标公司的历次变更;
(4)目标公司分支机构及关联方;
(5)目标公司公司治理;
(6)目标公司业务及资质;
(7)目标公司主要资产;
(8)目标公司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
(9)目标公司重大合同;
(10)目标公司重大债权债务及担保情况;
(11)目标公司劳动用工情况;
(12)目标公司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
因此,我们建议在投资方进行法律尽调前,融资方可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1)先行自查,提前发现问题,从而提前补救或者准备合理解释,同时提高尽调效率,做到胸有成竹;
(2)融资方配合尽调工作时,应注意先签订保密协议,防止信息泄露;
(3)融资方在按照投资人的文件清单准备文件资料时,要注意不是所有材料都要提供,例如一些涉及第三方商业秘密的内容或与本次交易无关的内容可以不提供;
(4)接受投资人访谈时,融资方内部人员应提前沟通,避免不必要的矛盾说法;
(5)对于需要融资方盖章确认的文件材料,应先行请外部法律顾问审核后再确认是否盖章;
(6)尽调完成后,融资方尽量要求查看尽调报告初稿,以避免中间存在误会,否则尽调报告盖章后还需要出具补充报告。
04
股权融资中的估值问题

(1)企业估值的作用
估值是指企业的价值,但不是注册资本、净资产或资产等基于财务数据确定的价值,而是投融资单方或双方主观认为的企业价值。企业估值是股权融资的定价依据,当投融资双方对企业估值达成一致时,投资人的增资价格也随之确定。
例如:若一家企业注册资本为900万,某投资人认定该企业投后估值为1亿元,投资人若想获得该企业10%的股权,则需要投资(增资)1000万,计算公式为:投资人获得的股权比例=投资额/投后估值
该公司的财务处理为:1000万的投资款中有一部分进入注册资本(设为X),计算公式为:X/X+900=10%,X=100万。因此100万进入注册资本,剩余900万计为资本公积。
(2)企业估值方法
企业股权融资的估值方法有很多,常见的如市盈率估值法、市净率估值法、市销率估值法、业务数据法、同行先例法等。我们以市盈率估值法为例进行简单介绍:
市盈率估值法,也称PE估值法,即通过计算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来确定公司估值,计算公式为:市盈率=公司每股的价格/每股的收益;公司整体市值=市盈率*公司净利润,例如某上市公司市值100亿,净利润5亿,则市盈率为20倍,反之净利润*市盈率=市值,即净利润5亿元*20倍=100亿市值。
因此对非上市公司估值,可以先找到与其对标的上市公司,查看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市盈率是多少,再乘以当前年净利润,即可得公司估值。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市盈率可以通过巨潮网等网站以及一些行业研究报告获取数据。
此外,当我们对企业进行估值时,还应综合考虑政策、题材、行业虚实、赛道等因素,对企业估值进行增减。

05
股权融资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的签署

一个股权融资项目需要签署的文件一般包括三类:前期意向文件、股权融资协议以及其他文件,下面我们针对股权融资协议进行重点阐述:
常见的股权融资协议主要包括以下条款:
(1)鉴于;
(2)定义;
(3)交易标的;
(4)陈述与保证;
(5)先决条件;
(6)交易对价;
(7)支付条款;
(8)过渡期;
(9)交割;
(10)交割后义务;
(11)公司治理;
(12)限制竞争;
(13)最惠国待遇;
(14)税费;
(15)违约责任;
(16)保密条款;
(17)不可抗力;
(18)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9)其他。
下面我们对上述几项重点条款进行解析,其中:
(1)交易标的条款
股权融资项目中的交易标的是目标公司的股权,因此关于交易标的条款双方应详细约定,避免争议。融资方在约定本条时应注意投前估值和投后估值的差异。常见表述如下:
目标公司同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以人民币【】万元估值支付人民币【】万元(增资款),取得项目公司增发的【】%的股权。前述增资款中,【】万元用于认购项目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万元,剩余现金出资即【】万元的增资款将作为本轮增资的溢价款计入项目公司资本公积。
本次投资完成后,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万元变更为人民币【】万元,届时目标公司全部股东认缴出资额及持股比例变更如下:【】
各方同意,本条所述股权比例系根据各方认缴的注册资本额除以目标公司的总注册资本后取两位小数得出的近似值。
以后目标公司若发生股份制改造、增资或分红等情形,各方的持股数额、股权比例须依据各方认缴的注册资本额精确计算。
各方进一步同意,除非各方另行达成书面协议,各股东在目标公司的股权比例与各股东在目标公司的认缴出资比例应保持一致。
(2)陈述与保证条款
该条款一般是针对尽调中没有发现或无法发现的问题,所以一般会要求融资方及股东进行兜底陈述:主要确认披露了哪些关键信息、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无重大遗漏;除披露外,保证不存在哪些瑕疵。同时也会约定投资方对资格确认、内部授权、投资价款来源等进行陈述与保证。
从融资方角度,我们提示如下:
a.陈述与保证表面是对等条款,但该条款主要还是针对融资方设计的,融资方违反陈述与保证涉嫌欺骗投资人的,构成根本违约甚至构成刑事诈骗,因此融资方应注意不要为了获得融资而接受无限制的陈述与保证;
b.在谈判地位允许的情况下,融资方可争取加入“按现状投资条款”,常见表述如下:“投资方已对目标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以及目标股权的权益情况进行了独立和充分的了解,同意按照目标公司在交割时的状况进行本次投资。”避免因融资方存在自身也未发现的相关问题从而产生风险。
(3)支付条款
约定该条款时,双方应注意支付投资款与办理股权变更的顺序问题,融资方希望投资款一次性到位,投资方希望投资款根据融资方的经营需要分期到位且留有保证金,如何解决双方不信任的问题?融资方可考虑以下选择:
b.投资方先支付一部分投资款,再办理变更登记,投资方在变更登记后再支付剩余投资款。
c.工商登记机关协调好,同日交割,同日打款,即打款当日办理股权变更手续(先提交材料-登记机关确认材料无误-投资款到位-完成股权变更登记)
d.设立“共管账户”,款项先支付到共管账户,条件满足后再行划出,但是需要注意:共管账户以谁的名义设立,其名下所有权仍归设立人所有,只不过没有另一方签字,共管账户里钱不能进出,但是仍然对抗不了司法扣划。而银行通常不允许以双方名义联名共同设立,此时,若投资方较为强势,作为融资方也可以考虑以投资方名义设立共管账户,同时要求指定融资方自己熟悉的银行设立,增加安全感,另外也可以考虑找知名的、大型的律师事务所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