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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廊坊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 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6-01-09 16:00:01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本站编辑    评论:0    
《关于印发廊坊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 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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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廊坊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廊坊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廊坊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发展系列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关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总体要求,加快数字化赋能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打造京津冀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廊坊样板”,到2027年,高质量完成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智能装备及关键部件制造、都市食品加工制造四个试点行业为重点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遴选优质数字化服务商60家以上,打造契合中小企业需求、高性价比的优质“小快轻准”产品解决方案200个以上,培育和遴选数字化车间及智能工厂20个以上、数字化转型优秀案例40个以上、“链式”转型试点示范6个以上、集群(园区)转型试点示范10个以上,以鲜活样板加速带动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打造全国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示范引领高地。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试点前期准备工作

1.分批开展试点企业征集。按照细分行业规上工业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改尽改”、规下工业中小企业“愿改尽改”的要求,全面摸排试点行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意愿及需求,分批建立试点企业培育库名单。〔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2.开展数字化转型服务商遴选。针对企业转型需求和问题,制定服务商遴选标准,以“市级评审、企业推荐、动态调整”为原则,公开遴选一批满足企业需求、专业能力强、服务质量高的数字化服务商,打造廊坊市数字化服务商资源池。〔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3.征集“小快轻准”产品和解决方案。制定“小快轻准”产品和解决方案遴选标准,聚焦细分行业中小企业共性和个性改造需求,分行业建立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小快轻准”产品和解决方案库。建立动态评估与更新机制,定期对入库产品和解决方案进行效果追踪与评估,结合企业反馈和行业发展趋势,持续优化产品和解决方案库内容。〔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4.优化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载体。建立“政府+企业+服务商+智库”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体系,打造城市试点工作数字化转型赋能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解读、诊断评估、项目申报、供需对接、宣传推广和成果展示等公共服务。(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二)开展试点企业数字化转型实施

1.开展数字化转型评估诊断。围绕企业关键环节数字化转型需求,组织数字化服务商、行业专家深入试点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诊断工作,编制企业数字化转型诊断报告,摸清细分行业企业数字化发展现状。〔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2.编制试点行业转型需求清单。以诊转联动为目标,重点梳理企业生产过程数字化、产品生命周期数字化、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智能管理决策等各类场景的数字化转型需求,建立健全行业转型需求清单。〔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3.推进数字化转型实施。基于行业转型需求清单,结合试点企业实际,采用“一企一策”的模式为企业制定数字化转型方案,确保转型升级后试点企业能够达到数字化水平二级及以上;鼓励企业数据治理、产品开发、价值挖掘和应用创新,积极开展数据资源入表,推动数据资产合规利用、规范管理。〔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数据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三)开展试点企业数字化转型评测验收和绩效评价

1.开展数字化转型成效评测验收。按照《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4年版)》《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试点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南(2024年版)》,适时遴选第三方评测验收机构,从数字化基础建设、经营管理、应用成效及数字化经营等维度科学评价企业数字化水平,确保企业转型方向符合资金补贴范围。(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2.开展试点工作成效评估。适时开展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成效评估,梳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并形成中期验收评估报告和整体验收评估报告。(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3.打造数字化转型样板并开展复制推广。基于改造成效遴选试点示范案例,筛选不少于6个“链式”转型试点示范,不少于10个集群(园区)转型试点示范,不少于20个数字化车间及智能工厂,编制可复制推广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集,多渠道推广宣传。〔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即日起至2026年1月)

建立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机制,编制试点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步骤和保障措施等。适时组织召开试点工作启动工作会议,启动第一批试点企业摸底调研并确定首批试点企业名单。开展第三方支撑服务机构遴选,建立数字化改造服务商资源池,组建数字化转型专家库。组织供需对接活动、数字化培训活动,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诊断及改造工作。

(二)第二阶段(2026年2月至2027年7月)

1.2026年2月至2026年5月:重点抓好首批试点企业的改造实施和批量推广复制工作,编制评测验收方案,多批次组织开展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评测验收。

2.2026年6月至2026年7月:总结评估改造成效,提炼总结典型案例,开展“小快轻准”产品和方案、“链式”转型案例等试点示范遴选,编制案例集。

3.2026年8月:按照工信部要求,配合开展中期绩效总结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开展总结并优化完善。

4.2026年9月至2027年7月:全面抓好后续批次试点企业改造实施及经验的批量推广复制,分批组织完成试点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验收及审计。

(三)第三阶段(2027年8月至2027年9月)

开展数字化转型阶段性工作总结,按照工信部要求开展试点工作的绩效自评价,遴选优秀试点示范、案例、模式,提炼总结廊坊市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改造经验”。做好验收迎查准备工作。

四、工作举措

(一)完善组织机制,夯实转型基础

1.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市县两级联动机制,做好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沟通对接和日常管理,定期对改造整体进度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2.制定配套政策。制定出台精准有效、协同配套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服务商管理办法等政策措施,规范资金使用,强化资源保障,打造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良好生态。

(二)持续宣贯推广,激发企业内生动力

1.常态化开展政策宣贯解读。定期召开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推进部署会,充分结合“一起益企”“企业家进高校”等重点工作和活动,广泛开展数字化转型政策宣贯等活动。

2.开展数字人才培育。分级分类举办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研修班,面向企业家、企业高管、技术骨干和基层员工开展针对性数字化培训,夯实数字化改造“一把手”工程意识。

3.建立数字化专家智库。面向高校、科研院所、服务商和制造业企业等,组建数字化转型专家智库,为试点政策文件编制、标准制定、咨询评估、项目评审等关键环节提供技术支撑和智力保障。

(三)创新转型模式,丰富转型数字生态

1.打造集群带动转型新模式。聚焦固安电子信息(新型显示)、霸州都市休闲食品、安次智能网联汽车和大厂高端装备零部件加工制造等特色产业集群优势,鼓励集群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抓实产业集群骨干企业数字化改造,引领带动集群数字化转型。

2.推广“链式”转型典型案例。鼓励细分行业龙头企业、“链主”企业联合服务商,围绕技术赋能、供应链赋能、平台赋能等方面,打造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切实打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质量管控、供应链管理等“链式”转型关键环节。

3.探索引入金融服务。加大运用“京津冀产业链支持计划”再贷款资金,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低成本融资。支持银行保险机构与服务商合作,研发符合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的特色金融产品,着力打出一套财政+金融政策支持金融供给的组合拳。

(四)强化综合服务保障,完善转型支撑体系

1.选聘第三方服务支撑机构。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选聘有实力的第三方服务支撑机构,全流程保障试点城市建设政策制定、组织实施、监督管理、评测验收等相关工作有序推进。

2.建立服务商动态管理机制。建立系统内部“审计监督、全流程监督、公开监督、纪检监督”四监督和“绩效备案、审计备案”两备案机制,健全数字化服务商的满意度评价制度,推动服务商优胜劣汰和动态调整。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廊坊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全力推进试点工作。定期对数字化改造整体进度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调度,确保高质量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二)加强政策支持

统筹各级财政资金,利用好各级相关政策,加强对数字化转型项目的政策倾斜,创新财政支持方式,采取事前与事后、企业与平台、奖补与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对试点企业、典型试点示范案例等实施政策扶持。

(三)落实资金保障

充分用好中央专项资金,其中,不低于80%直接用于试点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不高于20%用于支撑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所需的其他支出。发挥地方配套资金引导撬动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加大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资金支持力度。制定出台试点城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指导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的补贴标准、资金使用、资金管理、资金拨付等。

(四)强化宣传推广

充分发挥市场主体、行业组织的作用,通过论坛、供需对接会、技术研讨会等形式,常态化组织开展政策宣贯、合作交流、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等活动,积极营造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良好氛围,引导更多中小企业参与数字化转型。

(五)健全过程监督

以项目为重点,紧盯关键环节,建立绩效监督管理机制,依托监督管理机构做好项目改造过程的“三控两管一审核”(标准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梳理审核相关项目资料),对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过程进行跟踪监测,强化成效评估,实现长效监管。

附件:1.廊坊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专班

2.廊坊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流程


近期申报通知及公示名单

?三大变化!新版《绿色工厂评价通则》国家标准发布

?取消A、B、C级 | 《河北省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培育工作指南》印发

?关于2026年度河北省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拟支持项目的公示

?276个项目及个人获得2025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

?关于2025年度河北省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企业名单的公示

?关于取消部分202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的公告

?对河北省认定机构2025年认定报备的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示

?省发改委 | 25家省工程研究中心建成并通过验收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502家 | 关于2025年河北省知识产权质量提升项目拟补助单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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