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稳步推进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激励从业人员及早发现并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现公布2起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2025年11月,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永昌加油站员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围墙边电线杆下方穿线管未封堵隐患。该员工发现隐患后及时向站经理进行了报告,站经理立即进行检查并用防爆泥进行封堵,由于隐患发现及时,后续处置得当,及时消除了一起安全事故隐患,加油站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该员工现金奖励50元。
2025年11月,北京市顺义区北京赛腾标识系统股份公司员工,在搬运作业过程中发现地上粘贴的疏散指示标志已经破损。该员工发现隐患后及时向单位进行了报告,该公司立即安排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并采取更换新标志措施,由于隐患发现及时,后续处置得当,及时消除了一起事故隐患,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该员工现金奖励100元。

来源: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