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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观察】三季度政策提要、行业数据分析|塑强基建支柱优势

   日期:2026-01-03 03:48:2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本站编辑    评论:0    
【投资观察】三季度政策提要、行业数据分析|塑强基建支柱优势

“投资观察”板块,紧跟国家政策导向,分享基础设施领域最新政策、投资数据等,通过对相关业务法律、法规、政策等方面的分析研判,对照标杆企业主要做法,从项目模式、投资分析、产业布局、项目运营等多角度进行案例分析,引领系统内各子企业精准把握发展方向,助力打造更多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专精特新”子企业,共同“塑强基建支柱优势”,实现集团基础设施业务高质量发展。

行业数据(三季度)

2025年三季度,全国基础设施投资结构持续优化,呈现“传统提质、新型发力、绿色引领”的特征。投资重心向绿色能源、高技术服务业等领域倾斜,传统水利、交通投资增速放缓。区域上,中西部地区投资增速领先。民间资本在水利管理、信息传输等基础设施领域参与度提升,显示投资活力增强。

一、基础设施投资数据动态

2025年三季度,全国基础设施投资结构持续优化。在行业结构上,投资重心明显向绿色能源(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投资同比增长18.8%)和高技术服务业(信息服务业投资增长34.1%)等新动能倾斜,而水上运输、水利管理等传统基建领域虽保持增长但内部分化明显。区域布局上,呈现“中西部增速领先、东部聚焦质效”的格局,中部地区投资增长2.5%,西部地区增长2.3%,反映出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推进。

图.基础设施投资完成情况

二、基础设施投资关注要点分析

(一)政策与资金双轮驱动

2025年三季度,基础设施投资的顶层设计和资金保障体系更为清晰。国家层面部署的“两重”建设(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是核心引擎。截至三季度初,2025年总额高达8000亿元的“两重”资金支持清单已全部下达,共覆盖1459个重大项目,聚焦于科技自立自强、城乡融合发展、能源资源安全等具有战略意义的领域。在资金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同发力,除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外,超长期特别国债在三季度集中发行,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了稳定的中长期资金支持。此外,旨在解决项目资本金不足问题的“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也在加紧谋划,有望进一步撬动社会资本。

这些措施共同确保了基础设施投资的平稳增长,1-8月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2.0%,对全部投资增长的贡献率稳固。

(二)行业结构向“新”发力

本季度基础设施投资的内部分化加剧,投资重点清晰地朝向绿色低碳转型和数字化升级领域集中。

绿色能源投资一马当先,1-8月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投资同比增长18.8%,其中太阳能、风能、核能、水力等绿色发电投资合计增长18.7%,表明能源供给的绿色转型正在全面加速。

现代水利设施建设同样保持高投入,1-7月水利管理业投资增长12.6%,旨在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

与此同时,代表新质生产力的高技术服务业投资增速加快,1-8月同比增长6.4%,其中信息服务业投资大幅增长34.1%,凸显以数据中心、算力网络为代表的“新基建”正在成为投资新热点。

(三)区域布局服务战略

从地域分布看,基础设施投资紧密围绕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呈现出“中部地区投资增长3.2%,西部地区投资增长3.6%”,增速领先的态势,这与国家推动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等战略紧密相关。更重要的是,投资的“质量”显著提升,产业升级项目成为各地三季度项目开工的“重头戏”。例如,武汉市三季度开工项目中产业项目总投资占比近八成;长沙市则推动70个年度投资超5亿元的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力争全年产业项目投资完成率达120%以上。这表明投资不仅重“量”,更重在培育区域经济新动能,服务于国家产业链布局优化。

(四)实施效能与民间参与

本季度,基础设施投资的实施效率和市场主体参与度受到重点关注。一方面,重大项目的牵引作用持续增强,1-7月计划总投资亿元及以上项目投资增速高于全部投资,拉动效应显著。另一方面,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成为政策重点。数据显示,1-8月基础设施民间投资增长7.5%,增速远高于全部基础设施投资,其占全部基础设施投资的比重也同比提升1.0个百分点。特别是在水利管理业和信息传输业,民间投资增速分别达到42.7%和24.8%。国家发改委推介了大量项目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并通过推广特许经营、合作运营等模式,为民营企业打开了更广阔的空间。

中央政策提要(三季度)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

7月14日至15日在北京举行,会议明确“城镇化从高速增长转向稳定提质、城市开发从增量扩张转向存量更新”,要做到“五个转变”:转变城市发展理念,更加注重以人为本;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更加注重集约高效;转变城市发展动力,更加注重特色发展;转变城市工作重心,更加注重治理投入;转变城市工作方法,更加注重统筹协调。

住建部

7月2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城市更新规划编制导则》,提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作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申请中央资金、专项债和城市更新项目贷款的依据。建立城市更新项目库,明确项目入库、出库的管理规则,确定项目名称、类型、规模和实施时序等。

财政部

8月1日,财政部通报了六起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典型案例,通报案例涉及隐债主要情形有:一、通过国企举债融资实施政府项目,二、国企垫资实施土地开发与安置项目,三、国企垫资建设公益性项目,四、向国企借款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五、国企垫资实施城市更新及代缴专项资金。

国办

8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提出,地方政府可统筹运用一般债券、专项债券等资金,用于PPP存量项目建设成本中的政府支出。对已运营项目,地方政府要将运营补贴等政府支出责任纳入预算管理,合理确定保障序列,严格执行支出计划,不得挪用本应用于PPP存量项目支出的预算资金或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中办 国办

8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提出,到2027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到2030年,基本建成以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免费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国发

8月26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提出,以科技、产业、消费、民生、治理、全球合作等领域为重点,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到2027年,率先实现人工智能与6大重点领域广泛深度融合。到2035年,我国全面步入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发展新阶段,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中共中央 国务院

8月28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建立可持续的城市建设运营投融资体系。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统筹财政资金、社会资本和金融等资金渠道。创新财政金融政策工具,吸引和规范社会资金参与,稳慎推进公用事业价格改革。

交通运输部等

9月26日,交通运输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人工智能+交通运输”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7年,人工智能在交通运输行业典型场景广泛应用,综合交通运输大模型体系落地部署,普及应用一批智能体,建成一批“人工智能+交通运输”标志性创新工程,人工智能成为引领交通运输创新发展的重要动力。到2030年,人工智能深度融入交通运输行业,智能综合立体交通网全面推进。

国家发改委

9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9月份新闻发布会,提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推动扩大有效投资,发改委会同有关方面积极推进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有关工作。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规模共5000亿元,全部用于补充项目资本金。

地方政策提要(三季度)

江苏

7月1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江苏省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项目投资、资金筹措及合同签订过程中不得有任何形式政府中长期支出责任和融资担保等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事项。

广东

7月23日,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印发《广东省数据赋能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提出,到2026年底,初步形成我省数字低空标准体系,构建全省一体化低空数据底座,推动低空数据要素开发利用,打造一批具有广东特色的数据赋能低空经济示范场景。到2027年底,建成低空行业可信数据空间,孵化一批低空数据产品服务企业,基本形成创新驱动、开放共享的低空数据产业生态体系。

山东

7月25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印发《山东省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鲁环发〔2025〕15号),提出,每市每年推荐入库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个。项目投资建设与运维经营等由实施主体统筹推进、一体化实施,确保项目不依靠政府资金投入即可实现资金平衡。

云南

4月27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推动高速公路融合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在不影响路网运行及联网收费秩序的前提下,鼓励高速公路经营单位以政府收费定价标准为上限,自主选择差异化收费方式,自主实行差异化费率优惠。支持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资产证券化(ABS)等方式盘活存量高速公路资产。

山东

7月30日,山东省住建厅印发《山东省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的实施意见》,提出,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深度融合,实施城市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加快信息平台建设,丰富拓展智慧应用场景,构建智能、高效、韧性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体系,推动城市安全发展。

广东

9月1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广东省关于提升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使用效能的行动方案(2025-2028年)》,提出,给水、排水、天然气、广播电视等管线入廊增加的成本支出,通过适时调整价格进行合理疏导。鼓励管线单位以股权等方式参与组建综合管廊平台公司,充分调动其出资积极性,多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维护。

甘肃

9月8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建设运营实施方案》,在保障在建项目方面,各级政府将按项目收益性、财政能力建立优先序列,统筹一般债券、专项债券等资金支持合规存量项目。收尾项目要及时验收投运,滞后项目要优化建设标准与成本结构,严格概算管控。

广东

9月19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播电视局 通信管理局联合印发《广东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收费工作指引》(粤建城〔2025〕175号),提出,该指引作为广东省综合管廊主管部门、城市价格主管部门、综合管廊运营单位、入廊管线单位开展有偿使用收费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责编:沈俊清

校对:陈卓

审核:张中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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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投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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