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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给员工不涨工资,若是发放小汽车给职工,能否抵税?

   日期:2023-08-16 22:46:17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8    评论:0    
作者:郝守勇

来源:郝老师说会计

请问

公司给员工不涨工资,若是发放小汽车给职工,能否抵税?

答复

最近看到有人说,公司给员工不涨工资,若是发放小汽车,可以不用职工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且若是车辆买在公司名下还可以给公司抵扣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这样做法不可取!税务风险非常之大!我给大家分析一下:

1、若是公司出钱,给员工买车,直接买在职工名下,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需并入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且由于车辆不属于公司,增值税没法抵扣,企业所得税没法税前扣除。

2、若是公司出钱买车,直接买在公司名下,然后实际上让职工消费,由于属于与经营无关,企业所得税也不得税前扣除,增值税不得抵扣,而且由于无偿无租,企业还存在增值税视同销售和企业所得税的涉税风险。

3、若是公司出钱买车,直接买在公司名下,然后很快低价过户转让给员工,属于“利用小汽车高买低卖”,照样存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以及个税的税务风险。

参考

1、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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