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大同市公安局云泉分局塔山派出所成功调解一起矛盾纠纷
为切实筑牢维护辖区稳定“第一道防线”,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塔山派出所积极践行“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工作理念,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以实际行动持续提升员工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8月14日,塔山派出所成功调解一起矛盾纠纷。

2023年6月29日上午11时49分,塔山派出所接到市局110网上指派:报案人称在塔山矿被打,请求派出所出警。接到警情后,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前往现场。经调查,2023年6月29日上午8时左右,在晋能控股煤业集团塔山煤矿井下2238巷道,赵某某和刘某某因工作问题发生口角及肢体冲突,但未造成严重后果。了解情况后,将双方带回至派出所,让当事人情绪平稳之后对当事人进行普法教育及调解工作。
经过多次走访调解,双方当事人在认识到自身行为不当后。于2023年8月14日主动向塔山派出所民警申请调解。民警在现场做出调解处理,双方互相道歉,自愿达成协议,签订协议书并握手言和。

民警以此次矛盾纠纷化解为契机,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在化解纠纷的同时向员工群众普及相关法律法规,达到了“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下一步,塔山派出所将继续以“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从群众切身利益出发,认真梳理排查,深入辖区基层进行走访摸排,听民声、察民意,主动挖掘矛盾纠纷“潜在”隐患,及时消除各类风险隐患苗头,牢牢抓住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主动权,确保辖区矛盾纠纷发现得早、稳控得住、化解得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