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热处理行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运营情况总结和申报的通知

各热处理行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及相关单位:
依照《中国热处理行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办法(试行)》要求,2025年底为各服务平台3年复核并重新申报期限,现对各服务平台2023-2025年度运营情况开展总结检查工作,平台工作会议拟定于2026年3月召开,请各服务平台认真填写《热处理行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2025年度基本情况表》(附件1)和《热处理行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总结(申请)报告》(附件2)并加盖公章,新申报单位参照附件1和附件2填写。各单位请于2026年1月31日前将纸质版邮寄至中国热处理行业协会,同时将电子文档(签字盖章扫描PDF版和对应WORD版)发送给联系人。
联系人:石向东,010-62914108,13121925209(微信同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号(机械科学研究总院7层)
邮编:100044
附件:
编辑:朱光明 校对:孙超 审核:吕东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