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背景】
数字服务税的推出,源于数字经济时代传统国际税收规则的适配性失灵。传统税制以 “常设机构” 为征税权判定标准,而跨国数字企业可依托线上服务在市场国获取巨额利润,却通过低税地转移利润实现避税,导致市场国税收权益受损。2018 年欧盟率先提出数字服务税提案,2019 年法国出台全球首部数字服务税法案,对符合门槛的数字企业按 3% 税率征税,引发美欧经贸博弈。2021 年 OECD 牵头达成 “双支柱” 国际税改共识,但因规则落地滞后,英、意等多国跟进开征数字税。2025 年法国将税率提至 6% 并上调征税门槛,既强化对巨头的征管,也凸显单边税制与多边规则的博弈,成为全球数字税改的关键缩影。
【已有研究】
马述忠,陈逸凡,吴鹏.数字服务税、市场机会与数字型跨境并购[J].世界经济,2025,48(12):90-118.
【未来研究】
数字服务税的跨国避税治理效应 —— 基于跨国数字企业利润转移的准自然实验
数字服务税能否重塑平台企业竞争格局?对中小数字服务商市场准入的影响
数字服务税、税负转嫁与消费者福利 —— 来自电商平台服务定价的微观经验证据
数字服务税对跨国科技企业研发投入的影响 —— 创新挤出还是激励效应的机制检验
国际税收博弈视角下:数字服务税与双边经贸关系的联动效应
数字服务税的财政增收效应与区域分配 —— 基于 OECD 成员国与发展中国家的异质性考察
数字服务税、企业区位选择与全球数字产业链重构 —— 兼论 “双支柱” 规则的协同影响
数字服务税对平台企业商业模式的冲击 —— 基于广告收入与用户付费结构的实证分析
新制度经济学视角下:数字服务税、税收主权与国际税制规则演化
数字服务税的溢出效应:对本土数字企业创新能力与国际化布局的影响
#实证分析 #计量经济学 #经济学 #数字化时代
数字服务税的推出,源于数字经济时代传统国际税收规则的适配性失灵。传统税制以 “常设机构” 为征税权判定标准,而跨国数字企业可依托线上服务在市场国获取巨额利润,却通过低税地转移利润实现避税,导致市场国税收权益受损。2018 年欧盟率先提出数字服务税提案,2019 年法国出台全球首部数字服务税法案,对符合门槛的数字企业按 3% 税率征税,引发美欧经贸博弈。2021 年 OECD 牵头达成 “双支柱” 国际税改共识,但因规则落地滞后,英、意等多国跟进开征数字税。2025 年法国将税率提至 6% 并上调征税门槛,既强化对巨头的征管,也凸显单边税制与多边规则的博弈,成为全球数字税改的关键缩影。
【已有研究】
马述忠,陈逸凡,吴鹏.数字服务税、市场机会与数字型跨境并购[J].世界经济,2025,48(12):90-118.
【未来研究】
数字服务税的跨国避税治理效应 —— 基于跨国数字企业利润转移的准自然实验
数字服务税能否重塑平台企业竞争格局?对中小数字服务商市场准入的影响
数字服务税、税负转嫁与消费者福利 —— 来自电商平台服务定价的微观经验证据
数字服务税对跨国科技企业研发投入的影响 —— 创新挤出还是激励效应的机制检验
国际税收博弈视角下:数字服务税与双边经贸关系的联动效应
数字服务税的财政增收效应与区域分配 —— 基于 OECD 成员国与发展中国家的异质性考察
数字服务税、企业区位选择与全球数字产业链重构 —— 兼论 “双支柱” 规则的协同影响
数字服务税对平台企业商业模式的冲击 —— 基于广告收入与用户付费结构的实证分析
新制度经济学视角下:数字服务税、税收主权与国际税制规则演化
数字服务税的溢出效应:对本土数字企业创新能力与国际化布局的影响
#实证分析 #计量经济学 #经济学 #数字化时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