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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最近很多同学问老师大型医用设备上岗证需要提交什么资料?工作证明模板是什么样的?需要不要全日制学历?需不需要职称证?因为每个地方这些存在一些差异,同学可以参考21年的大型医用设备上岗证报考通知做参考,提前做好准备。

21年各地通知

逢考必过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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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各地现场确认:
通知重要内容节选:
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以单位所属地卫生健康委通知的时间为准。
2、确认地点:单位所属地卫生健康委或其指定机构。
材料要求:
(注:考生提交的所有纸质材料均须使用A4纸)
(1)《2021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报名表》1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从事报考专业医用设备使用工作两年以上的工作证明(需盖工作单位鲜章)1份。
本次考评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咨询电话:63651231
疫情防控:请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上的提示信息做好疫情防控和考前准备。
工作证明模板: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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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邮寄审核:
通知重要内容节选:
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毕业前的实习和见习时间不得计算在内。
报考技师类:所学专业必须是医学影像、放射医学(全日制),并有相应的技术职称。
提交材料:
为做好疫情防控,本年度考试资格审核只接收邮寄材料,不受理现场递交的报名材料。
考生自行装订材料(报考技师类5张),《报名表》放在第一页,其他相关材料放其后,在报名表左上角装订,请务必在报名表上手工填写联系电话。
报考技师类、物理师类和化学师类考生须提交:
1、报名表(考生在线报名后打印带有网报号与验证码的报名表)。报名表需考生本人签字;
2、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以上的工作证明(报名专业必须与本人从事的专业一致,具体格式参照通知附件);
3、毕业证复印件(2019年及以前取得,毕业专业与所报专业一致);
4、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职称证明);
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都要复印)。
上述材料必须经考生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快递至北京市东城区东单三条甲7号北京医学会117室,接收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6日,请仔细核对填报信息内容,确保准确性,不接受补充材料、逾期恕不受理。
联系人:谢老师、关老师;联系电话:010-65227117、65594123。
为严肃纪律,考生报名成功后一旦缺考,将取消之后两年的报考资格。
疫情防控:
考试当天须持有绿色健康码、考生健康承诺书(具体格式见防控须知)、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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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双网审核:
通知重要内容节选:
从事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申报材料:
(一)《2021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需由申报人员本人签字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未签字盖章的报名材料将做无效处理。
(二)工作证明。不同单位工作时间可以累加,但须由各所在单位分别出具相应时间段的工作证明。
(三)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材料上传与省级审核。未按规定进行现场确认的或所上传材料审核不合格的,其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一)网上报名
申报人员请于2021年10月12-26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填写相应申报信息,并打印最终版《报名表》。
(二)现场确认
考生需将所有申报材料送至本单位人事部门进行现场确认。由各单位人事部门统一对本单位申报人员所有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在《报名表》、《工作证明》中单位意见栏填写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材料上传
申报人员请于10月12-26日登录福建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预报名系统(http://www.fjwjrc.com:9010/login.html)注册个人账户,并将现场确认通过的所有申报材料上传至福建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预报名系统(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
上传材料包括:《报名表》原件、《工作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逾期未上传材料的,视为审核未通过。
(四)省级审核
省级将对各单位考生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于11月3日完成资格审核。考生可于11月3日后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审核结果,如有异议请于11月5日17:30前提出申诉。
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将于11月22日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福建省卫健委官网-专题专栏-考试服务栏目”相关通知,并按要求做好相应准备。
联系人:郭静、游庄、林恩泽,0591-87827296
工作证明
系统操作手册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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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
邮寄或现场审核:
通知重要内容节选:
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准确填写相关信息,特别是工作单位全称填写完整,以免影响考试地点选择。
请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务必于10月29日前将相关资格审核材料以快递邮寄到达或直接送至自治区医管中心医学考试中心409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应提交资格审核材料如下:
1.《2021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报名表》一份,需个人签名及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相关专业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4.技师类考生需提供单位出具报考人员从事报考专业相关工作(2年以上)证明一份,从事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已报考的考生,2021年仍需重新报名方可参加考试。
联系人:吴涛 李露平
联系电话:0991-3639138、3639160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昆明路西一巷127号
邮政编码:830011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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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各市审核上报:
通知重要内容节选:
完成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需密切关注本地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考生报名材料提交时间与地点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将《2021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学历专业须跟报考专业相一致)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从事报考专业两年以上工作证明等材料报送至本地区卫生健康委指定的相关考务负责机构,具体审核时间由各地区考务负责机构确定。
相关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鲜章)
1.《2021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报名表》(考生本人报名后自行下载打印),需个人签名及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3.毕业证书复印件一张,学历专业须和报考专业相一致;
4.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单位出具报考人员从事报考专业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证明一张。
报名参加2021年度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的人员,其从事报考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时间均截止2021年9月30日,毕业前的见习和实习时间不得计算在内。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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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单位集中报送现场审核:
通知重要内容节选:
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以上且尚未取得《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合格证》的各类医用设备使用人员均可报名。报名专业必须与本人从事的专业一致。上述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26日,毕业前的实习和见习时间不得计算在内。
解放军系统报名者网上报名时应规范填写医院名称。到其它医院进修的医用设备使用人员必须在原单位所在省份报名和考试。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报名表》直接在网上使用A4纸打印,请考生务必在报名表上手工填写联系电话。报名表还需经考生本人签字。
(2)《工作证明》(具体格式参照附件1)。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
(4)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包含姓名、单位及技术职称页面)。
(5)毕业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由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盖章,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各单位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于10月20日-10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过期不予受理)集中送至江苏省医学会(南京市中央路42号,医学会楼五楼511会议室),现场进行报考人员材料审核。材料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评。不接收邮寄材料。
为严肃纪律,考生报名成功后一旦缺考,将取消之后两年的报考资格。
疫情防控: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点大门入口处设立体温检测点(体温必须低于37.3°C),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2)健康码绿码和行程码(如有*标识不能进校);
(3)接种疫苗的证明(没有接种疫苗的人员需提供本人签字的情况说明);
(4)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并全程佩戴口罩。
(5)个人健康申报承诺书(附件2)。
上述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得进入考点。
工作证明模板
个人健康申报承诺书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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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集中汇总邮寄审核:
通知重要内容节选:
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以上且尚未取得《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成绩合格证明》的各类医用设备使用人员,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26日,毕业前的实习和见习时间不得计算在内。到其它医疗机构进修的医用设备使用人员必须在原单位及所在省份报名和考评。
考生网上打印《2021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至我会进行资格确认,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8日。
考试地点:杭州。
考生网上信息提交成功后,直接在网上使用A4纸打印《报名表》并在表格上手工填写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报名表》需经考生本人签名并报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盖章。
报名所需材料:
①《报名表》;
②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军官证)复印件;
③从事报考专业工作年限(两年以上)证明;
④报考技师类专业需提交毕业证书复印件。
考生报名材料须由所在单位统一收集汇总后报送至我会(汇总表见附件1),个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将不予受理。我会仅对2021年10月28日前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逾期收到的报名材料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
林伊人 0571-87202967
孔茜茜 0571-87202957
报名材料寄送: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89号万通中心E座1001室,考务办(收),浙江省医师协会。
疫情防控:
(一)为保障今年我省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顺利进行,切实做好考试期间的新冠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防控工作,请各位考生务必认真阅读《2021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考生应考须知》(附件2)。
(二)在考前下载并如实、完整填写《2021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考生个人健康承诺书》(附件3),于考试当天进入考场前,交给考场工作人员。请各位考生自备一次性外科口罩,在考场门口测温完毕后入场。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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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单位邮寄审核:
通知重要内容节选:
参加2021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的考生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2021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报名表》(考生网上信息提交成功后,直接在网上使用A4纸打印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军官证等复印件);
3、毕业证书复印件;
4、从事报考专业两年以上的工作证明(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31日,工作单位有变动且现工作单位从事报考专业工作时间不足两年的需同时提供前工作单位的证明,毕业前的实习和见习时间不得计算在内)。
上述材料必须经考生本人所在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审核、盖章并装订,于2021年10月31日前(过时将不再受理)快递至广州市越秀区惠福西路进步里2号广东省医学会801室;联系人:刘奉彪;联系电话:020-81851045;邮编:510180。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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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各地现场初审集中上报:
通知重要内容节选:
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毕业前的实习和见习时间不得计算在内),工作时间计算截止日期到2021年10月31日。
物理师、化学师所学专业必须是物理、化学方向或取得相应放射医学技术职称。
报考技师类的专业技术职称必须是由人社部门发放的放射医学技术职称,所学专业应是医学影像与放射治疗专业。
根据工作单位所在市(州)选择报名点进行报名(其中兰州含兰州新区,酒泉含嘉峪关)。
考生网上报名所填报信息均由本人负责,提供虚假或不实材料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现场审核及确认:
为落实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本次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在全省设置14个报名点,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由市州卫生健康委对辖区内考生资格进行初审。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要发布报名初审公告,各地报考人员根据公告内容,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初审确认。省属医疗卫生机构,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报考人员由本单位人事部门进行现场初审,兰州新区考生资料由兰州市报名点负责审核,嘉峪关考生资料由酒泉报名点负责审核。
(一)请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及有关单位制定本辖区(单位)的考生报名和初审方案,明确审核层级、职责。同时,要利用网站、公众号及时发布考评公告,明确报名时间、地点及报考条件,确保顺利完成报名和现场审核工作。现场审核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审。
(二)报名点要符合疫情防控要求,要结合当地实际,分批次安排考生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初审。各报名点自10月18日起开展现场初审工作,10月25日前完成初审工作。
(三)省卫生健康委将于10月26日,分批次进行现场复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依照公开、公正、规范、自愿和免费的原则,医用设备使用人员自愿报名参加考评,不收取任何费用。为建立诚信考试机制,避免不必要的浪费,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后一旦缺考,将限制其下一年度的报考资格。
联系人及联系地址:
省卫生健康委规划信息处 俞年祥 0931-4818631(传真)
省卫生健康委人才服务中心 谷雨 0931-8679421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路371号
疫情防控(节选):
为保障今年我省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顺利进行,切实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请考生认真阅读《2021年甘肃省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附件4),在考前下载并如实、完整填写《2021年甘肃省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考生个人健康承诺书》(附件6),考生需在考试当天提交,未能提交《健康承诺书》的考生,不予入场参加考评。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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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
统一现场或邮寄审核:
通知重要内容节选:
考生须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2日,实习和见习时间除外。
现场确认及考区审核:
1.审核时间:
2021年10月13日至29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审核资料:
(1)报名表1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从事所报考专业2年以上工作证明1份;
(4)技师类考生提供所操作机型证明1份;
(5)技师类考生提供与报考专业相符的毕业证书1份;
以上资料由各单位统一报送,也可通过顺丰快递邮寄,收件截止时间为10月26日。
收件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含光路74号(西安医学院含光校区,医学外语培训中心2楼213办公室)。
联系人:赵天成 029-85213432。
本次考评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不得无故缺考,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请于11月20日前联系考区,并报送情况说明。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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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
现场审核:
通知重要内容节选:
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31日,毕业前的实习和见习时间不得计算在内。
1、网上报名:2021年10月12-26日。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专业必须与从事专业一致。区外进修人员必须在原单位所在省份报名参加考试。
2、资格审核:资格确认审核为2021年10月25-29日。提交报名材料有:(1)《2021年度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报名表》A4纸打印,报名表需经考生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盖章,联系电话和申报人员签名请务必手工填写清楚;(2)《工作证明》(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需要单独开,不能集体开);(3)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或军官证);(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证件复印件均需考生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盖章,医疗机构统一将报考材料现场审核时提交,不接受邮寄材料。
3、审核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庆祥街120号309室,联系电话:0951-8508816或8508812
2021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考生免交报名费和考评费,交通和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后一旦缺考,将取消之后两年的报考资格。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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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邮寄审核:
通知重要内容节选:
考生网上信息提交成功后,完整填写《2021年度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报名表》,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工作证明原件(从事本专业满两年)等材料,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初审盖章后,于2021年10月29日前邮寄至吉林省医学会秘书处。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省医学会秘书处将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补交相关材料,考生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视为放弃本年度考试。
审核材料邮寄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园东路88号吉林省医学会秘书处203室宋宝岩、刘建成收(联系电话:0431-88923802,邮编:130041)
今年不接受现场审核,为保证能及时审核考生信息,请考生注意自己邮寄时间及快递方式。
各医疗机构要做好本单位考生报名的组织和材料初审工作,对考生提交的资格审核材料严格把关,实事求是,严禁出具虚假工作证明,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同时,要提醒本单位考生严格按照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自觉服从考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省医学会秘书处联系人:宋宝岩、刘建成 联系电话:0431-88923802
省卫生健康委规划处联系人:解飞 联系电话:0431-88906100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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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汇总现场或邮寄审核:
通知重要内容节选:
报名确认和资格审核工作按照考生所属州市实行属地化管理,考生须在2021年10月13-29日期间将资格报审材料报送至各州市卫生健康委进行报名确认和资格审核。经审查合格的考生资料由各州市统计汇总后,于2021年10月31日前采取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将本地区考生资格报审材料报送至省考评办公室(云南省卫生健康人才交流中心),省考评办公室一律不接收州市考生自行报送材料。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和联系单位考生资料于2021年10月31日前直接报送至省考评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考生提交的资格报审材料:1.《2021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报名表》(所传照片需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两寸彩色照片,报考专业与毕业专业一致或相关,且工作年限2年以上);2.身份证复印件;3.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复印件;4.单位工作证明原件(从事专业工作2年以上),需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以上材料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不合格。
考生资格报审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宝海路136号
联系人及电话:崔雁 0871-67155711
关于2021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考生资格报审材料报送有关事宜的说明
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省考生资格报审材料报送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按照要求,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和联系单位的考生资格报审材料可直接报送省考评办公室(云南省卫生健康人才交流中心)进行审核,各州市考生的资格报审材料须按属地管理原则报送至所属州市卫生健康委负责部门进行审核。省考评办公室只接收州市卫生健康委负责部门现场递交或邮寄的考生资格报审材料,不接收各州市考生自行报送的材料。
二、请各州市卫生健康委负责部门认真审核本辖区考生提交的资格报审材料,对资格初审确认为合格的考生,按要求填写“考生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连同考生报审材料一并报送省考评办公室。对资格初审确认为不合格的考生,由各州市负责通知考生并退回相关材料,不再报送省考评办公室。因考生提供资料不齐全等原因导致个人资格初审无法确认的,由各州市负责通知考生补齐材料并确认合格后统一报送省考评办公室。
三、省考评办公室负责对各州市卫生健康委负责部门统一报送的考生材料进行复审,复审确认为不合格或资料不齐全的考生,由省考评办公室通知各州市,由各州市负责通知退回考生材料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未按要求提交的将视为不合格。
疫情防控
(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评的考生必须持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阴性)方可参加考评。考生应提前3天扫“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或“云南健康码”,如实提交14天内行程信息,进行健康排查,重点排查14天内去过或途经疫情高风险地区、14天内接触过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情况。
(二)考试当天,考生应提前到达考场,进入考场前,考生须配合进行体温测量,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或“云南健康码”登记记录。
1.“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评。体温异常(>37.3℃)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考生,经询问个人身体状况,能坚持考试者,由工作人员引导至备用考场进行考试。
2.近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且“云南健康码”为绿码的考生,须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证明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3天内2次(每次间隔不低于24小时)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普通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体温异常(>37.3℃)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考生,经询问个人身体状况,能坚持考试者,由工作人员引导至备用考场进行考试。
3.“云南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4.未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三)考生需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自行准备未启用的一次性手套,以及个人防护物品。
(四)考生入场时,严格控制入场速度,加大人员间距,防止人员聚集;考试结束,考生须在工作人员指引下,尽快离开考室及考场,避免聚集。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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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邮寄审核:
各盟市医学会、厅直各有关医疗机构、医学院校附属医院:
2021年9月26日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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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邮寄审核:
通知重要内容节选:
从事本岗位工作2年以上,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毕业前的实习和见习时间不得计算在内);
考生请慎重报名,无故缺考者将停考一年;对2020年无故缺考的考生,今年不接受报名。
已经取得《大型医用设备上岗合格证》或《全国医用设务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合格证》,但超过有效期的,不在此次考评范围内,证书继续有效。
网报成功后,考生须邮寄:
(1)报名表原件(请考生务必在报名表上手工填写联系电话及本人签字。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盖章);
(2)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书复印件(高等学历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
(4)工作证明(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盖章,模板见文末二维码)。
报名确认和资格审核:
审核材料请于10月29日前快递至哈尔滨市香坊区农场街31号,黑龙江省卫生健康管理服务评价中心委托业务部(黑龙江省公共卫生服务中心8楼814室),邮编:150030;联系人:肖思霈、马庆;电话:0451-87231542;电子部箱:hljyxjxjy@126.com。
逾期未收到审核材料或审核材料不完整者,视为放弃本年度考评。
考评费用:
依照公开公正规范、自愿和免费的原则,医用设备使用人员自愿报名参加本次考评,不收取任何费用。
工作证明模板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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