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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研究 | 园林绿化工程结算要点与审核思路

   日期:2023-08-10 19:45:06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34    评论:0    


园林绿化工程不同于其他建设工程项目,多涉及景观造型、园林建筑、桥梁道路、休闲设施、苗木种植养护等,具有范围广、工期长、价格波动大等特点。对于施工企业来说,园林绿化项目的资金投入大,受房地产业的周期性影响大,绿化种植具有季节性特点,受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影响,园林绿化工程还具有比较明显的区域性特色。2021年我国园林绿化行业市场规模约为8696亿元,同比增长3.9%,2022年超过9000亿元。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包括园建工程和绿化工程两部分,分别对应硬质景观材料和软质景观材料两大类原材料。硬质景观材料包括石材、基础建材、水电配套设备等,相关材料行业在国内竞争较为充分且产品通用性较强,材料来源较为充足;软质景观材料包括乔木、灌木及地被植物,因品种、规格而异,少数大规格苗木品种及特定品种苗木资源可能出现阶段性紧缺,市价具有波动性。因此,尚未建立自有大型苗木生产基地的园林绿化企业受到上游苗木种植行业的影响更大。

园林绿化工程的结算相对于其他建设工程,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笔者结合多年承办园林绿化工程案件的实务经验,总结了以下的结算要点与审核方法,供读者参考。




一、严审合同,把控细节

目前建设工程领域的主流裁判观点,是严守合同约定,不轻易突破合同相对性,无效合同参照合同约定作出折价补偿。因此,对于合同约定必须高度重视,对于合同中的计价条款、工期、进度款支付、结算条款、质保条款、争议解决条款等内容应重点研判,审查合同专用条款、补充协议中有无特别约定,对应招投标文件有无不一致情况,工程量清单有无漏项、缺项。在此基础上确定谈判或争议解决的具体思路。

二、结算资料的收集和审核

园林绿化工程的结算资料,广义上包括了招投标文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量签证、洽商记录、工作联系函、竣工图、竣工验收资料、认价单、工程量计算底稿、结算书等。在资料收集时应保障资料的齐全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在此基础上,重点审核有无签章不齐全、记载事项不明确等情况,以便及时补充,防止遗漏。

三、结算范围的界定

通常情况下,结算总价款=合同价款+设计变更金额+签证金额-扣款+其他。在确定结算范围时,应当对竣工图纸、结算书、现场施工情况进行对比分析,从而发现是否存在遗漏事项。重点应审核合同外项目的资料是否齐全,设计变更、签证等资料是否经各方确认,以便及时补正。

四、价格审核

园建工程中,应重点审核增加项目的人工、材料、机械价格是否有合同依据,是否参照工程量清单上综合单价,有无按合同约定给予优惠等。绿化工程中,由于苗木的价格波动大,业主可能通过各种渠道了解价格信息,通过询价、网上审核、实地考察等方式审核价格,结算时应注意审核价格的真实性、合理性。

五、工程量审核

结算时,双方往往可能就工程量产生较大争议。审核的重点在于,对于施工现场、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签证等进行对比分析,发现其中缺漏的事项。例如某园林绿化项目的签证上回填土方40厘米,而施工图纸上土方达到100厘米,此时应当对现场进行查勘,如证实现场回填实际数量远超签证工程量,应当调整结算策略,可以要求按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

六、签证的审核

除审核签证的要素是否齐全外,还应确认签证与图纸、现场是否对应。苗木的审核具有特殊性,实践中,造价咨询机构往往以甲方认可的竣工图及现场清点据实结算,不认可签证金额。此时,应核实签证发生的情况、背景等,从而确定是否将签证作为增加苗木价款的依据。

七、苗木结算

苗木的结算,需要综合以下资料进行分析,例如施工图中是否包括苗木,有无现场清点记录,是否存在苗木死亡、死亡原因,是否存在养护不当问题,是谁的原因,苗木养护费用是否有对应签证等。

八、现场查勘

实践中,对于现场查勘的环节必不可少,通过现场查勘,往往会有“意外之喜”。园林绿化工程与各分包商之间的界面众多,为防止遗漏,应携图在现场逐项核实,查看园建工程与土方工程、小市政工程、应急工程、幕墙工程、道路工程、精装工程等各界面的区分情况,在此基础上核实施工工程量和结算事项。

九、其他事项

包括竣工图与施工图的对比,甲供材是否扣除,是否有违约罚款,材料调差,争议解决条款是否明确具体等。



综上所述,园林绿化工程涉及结算的资料繁多,资料收集难度大,跨度长,但各项资料的完整性将对结算形成较大影响,施工企业应当做好项目管理工作,日常收集整理好各种资料,以免在结算时陷入被动局面。“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结算虽复杂,只要肯下功夫,愿意投入时间和精力,往往会收获较好的成果。

律师简介

  本文作者:



  

马 涛

   

马涛律师专业领域为建设工程、公司法、保险法。在高校任教多年,曾主持省级法学研究课题,多篇文章发表于核心期刊,担任过上市公司、大型国企、保险公司、民营高科技企业的法律顾问,代理的建设工程类、公司类、保险类案件数百件,争议标的额逾数十亿元。在公司并购、股权激励、公司股权架构、建工企业全流程风险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E-mail:51087690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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