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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伙人制-案例与实操

   日期:2023-08-10 00:24:08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12    评论:0    

一、华为-员工持股计划

1.第一阶段:试水员工持股(1990-2000年)

  • 工作满1年的员工,根据职务级别、绩效、贡献等综合评价确定持股数量的权利。

  • 员工通过年终奖购买公司授予的股票,年终奖不够的员工,公司支持贷款,之后逐年用分红返还贷款。

  • 员工参股价格为1元/股。

  • 公司每年拿出税后利润的15%用于股份分红,员工可用分红增购公司股份。

  • 员工退出公司时,公司按照购股的原始价格回购。员工不享受股票的股票增值权,这一点后来引起争议。

2.第二阶段:转为虚拟股权(2001-2008年)

  • 以每股净资产价格设计虚拟股权的价格,具体计算参照毕马威公司的审计报告,计算过程对内外保密。

  • 拥有虚拟股份的员工,享受对应的分红权和资产增值权,没有所有权和表决权,不得转让和出售。

  • 员工离开公司时,股份由华为代持机构回购,也就是工会。

  • 第一阶段持股的员工,有特别政策:每股2.64元的权益转为虚拟股。同时,公司鼓励员工离职再回岗,以此完成虚拟股的转换。

3.第三阶段:重置股权激励规则

  • 2008年底开始,推迟饱和配股机制,即每个级别员工持股设置上限。

  • 2013年,推出 time unit plan,时间单位计划。每年根据员工岗位、级别、绩效给员工配给一定数量的股票期权,期权不需员工购买,5年一个结算周期,周期届满自动清零。

二、阿里巴巴-合伙人制

1.合伙人资格要求

  • 阿里工作满5年

  • 必须持有公司股份

  • 由在任合伙人向合伙人委员会提名,并经委员会同一起参加选举

  • 一人一票基础上,75%以上合伙人投票同意其加入,程序上无需通过股东大会

  • 弹性要求:对公司发展有积极贡献、高度认同公司文化

  • 每年都要选举新的合伙人

  • 合伙人没有上限,马云和蔡崇信为永久合伙人,其余合伙人与任职有关,一旦离职则退出合伙人关系

2.合伙人提名权和任命权

  • 合伙人的主要职责是体现和发扬公司的使命、愿景和价值观

  • 合伙人拥有提名董事的权利

  • 合伙人提名的董事需占董事会人数一半以上(一共9人,合伙人提名5人,软银提名1人,董事会提名3人),否则可以提名额外董事确保其半数以上董事控制权

  • 如果股东不同意选举合伙人提名的董事,合伙人可以任命新的临时董事,直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

  • 董事离职,合伙人有权任命临时董事补空缺

3.合伙人委员会

  • 由5名合伙人组成,负责合伙人的选举事宜,以及将薪酬委员会分配给合伙人的年度现金红利分配给非执行官员的合伙人

  • 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可连任。每次选举前,委员会将提名8个合伙人,每个合伙人可投5票给被提名者,得票最高的5个被提名者当选委员会委员

4.合伙人的奖金分配权

  • 公司每年向包括合伙人在内的管理层分配奖金,分配权在合伙人

5.合伙人的保障机制

  •   任何对合伙人机制以及合伙人权限的修改,需取得董事会董事的一致同意

  • 修改阿里巴巴合伙人的提名权和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必须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95%表决票数同意方可通过

三、万科-事业合伙人制

1.公司层面-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

  • 2014年,万科启动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公司1320高级管理人员成为首批万科事业合伙人

  • 所有合伙人签订委托书,委托深圳盈安财务顾问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进行投资管理

  • 盈安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就是深圳盈安财务顾问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是上海万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万科公司全资子公司)和华能信托

  • 有限合伙企业人数上限是50人,因此万科通过华能信托的一个信托计划将资金注入盈安合伙

  • 盈安合伙作为委托方,有权决定资金的投资管理,包括引入融资杠杆

  • 如此一来,万科的合伙人持股计划比一般的股权激励更为“激进”,管理层要承担资金的投资风险

2.项目层面-项目跟投制

  • 14年开始,万科的新项目,管理层可以跟投。城市公司各部门第一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强制跟投,其余在册正式员工自愿跟投

  • 万科集团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深圳盈达和上海万丰作为普通合伙人,另外通过程序推选一名员工代持项目跟投份额

  • 代持人有权利进入项目公司董事会,行使董事权利,依法维护跟投人的权利

  • 初始跟投总额不超过项目资金的5%,后来提升到10%。城市管理层和部门第一负责人不超过项目可跟投总额的12%,项目管理团队与城市负责人和部门第一负责人合计不超过跟投总额的20%。

  • 收益分配:超过项目收益率门槛值的可分配给跟投人,按照投资比例分配。另外设置了一个超额收益率,超出超额收益率的部分,跟投人按照其投资比例的1.2倍对应分配收益

四、海尔-企业平台化、员工创客化

1.人单合一

  • 2005年,海尔启动1000天再造计划,建立从目标到目标、从用户到用户的端对端卓越流程,推行人单合一的理念

  • 人:员工,单:用户,人单合一就是实现人和用户价值的共创、共赢

  • 海尔庞大的组织体系分解为2000多个自主经营体

  • 自主经营体分为三个层面:一线经营体(一级)、平台经营体(二级)、战略经营体(三级)。

  • 三类经营体以包销定制的契约实现连接。三级为二级提供资源服务,二级为一级提供资源服务。

  • 三张表管理体系:战略损益表(目标的设定和完成情况)、日清表(战略每日落地情况表)、人单酬表(员工收益)

  • 薪酬有固定的标准,不同的业务目标对应不同的薪酬标准,所以,团队需要先去抢得更高的业务目标,才能拿到更高的薪酬标准。因此,每个经营体都有一套自己的人单薪表

  • 每个目标分为ABCDE五档,每当对应不同的薪酬标准。

  • 员工选定目标时,需要提供可行性方案,方案评审通过,选定的目标才有效

  • 薪酬分为月薪+季薪,每月发工资的30%,14个月工资。每季度根据目标实现情况算总账

2.平台化设计

  • 人力、财务、战略、信息等构成服务平台,创客小微可以在该平台上购买服务

  • 公司的制造、设计,包括财务部门等也分解为不同的小微,独立核算

  • 小微分为创业小微、生态小微和转型小微三种

  • 大平台下有39个小平台,在这些平台上有212个小微企业

  • 对小微企业而言,海尔扮演的是资本投资者的角色

五、格力-销售渠道合伙制

  • 格力设立11家区域销售公司,由格力电器控股,区域销售公司的管理层由总公司派驻和任命

  • 11家区域销售公司,对应区域内的一级经销商参股

  • 每一家区域销售公司,格力电器持股大于51%,但格力电器不参与销售公司的利润分红

  • 11家区域销售公司共同持有格力10%左右股份,这部分股份由河北京海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代持

六、公司X的员工持股计划-示例

1.设计员工持股平台

  • 注册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员工持股平台

  • 合伙企业持有X公司xx%的股份,此为全体合伙人按照特定规则分别持有

  • 合伙企业确定一个明确的章程,确保所有活动有据可依

  • 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为X公司大股东

  • 合伙人在X公司享有的预期对应股份的表决权和监督权,由持股平台的普通合伙人代为行使

  • 多余的股份放入股份池,待下一周期配股时使用

2.设计合伙人获取股份的标准

  • 合伙人通过出资购买或股份分红转股的方式获取股份

  • 合伙人获得的股份为受先期权股票,即采取N年行权期,每年1年,行权1/N,到了行权日,合伙人可以选择行权,也可以放弃行权

  • 合伙人具备行权资格需要满足一定的绩效考核要求

3.设计分红机制

  • X公司每年从增量利润中拿出yy%用于合伙人分红。没有增量利润,则没没有分红。

  • 增量利润=税后净利润-保底利润额

4.设计股份变动标准

  • 减持:合伙人未通过相应考核,减持股份每股按照股价的zz%由公司回购

  • 增持:合伙人晋升到下一档,增持在下一次配股周期时进行

  • 补充新合伙人加盟:优先从股份池配股,也可由现合伙人转让

七、关于多层股权结构的设计

多层股权就是不同层次股票在投票权上有差异的设置方式,如:

facebook采用的双层股权,普通股分为A股和B股,一个B股对应10个投票权,一个A股对应1个投票权。扎克伯格和其高管则通过持有B股普通股掌握着公司的控制权。

zynga公司采用的是三层股权,创始人控制着全部的C股,按照规定其中1股拥有70票的投票权。

国内的腾讯也是采用双层股权的设计,马化腾据此掌握着公司的控制权。

八、关于合伙公司

员工持股平台可以采用有限合伙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形式,如果采用有限合伙公司,需要符合《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部分要点如下:

第二条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三条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本法和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三十三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第六十一条 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第六十七条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

第六十八条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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