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三象通用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强制清算案
关于评估机构选聘结果公告
2022年10月24日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云31 强清1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德宏州三象通用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2月22日指定北京隆安(昆明)律师事务所、云南宏宇破产清算有限公司为德宏州三象通用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
为顺利推进本案进程,清算组于2023年7月14日发布本案评估机构选聘公告,公开选聘本案评估机构。
投标期限内,共有三家评估机构参与投标,清算组于2023年7月31日按照选聘公告中确定的要求,从报价、报告出具时间、评估经验、机构规模等方面对参加评估机构选聘的竞聘单位提交的竞聘文件进行了审查和评选,并最终确定云南佳林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案评估机构。
如对上述选聘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清算组提出,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特此公告
德宏州三象通用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三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