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4日,巴东县林业高危行业及“四上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在县林业局举行。
县林业局森林和草场资源管理股、森林防火股全体工作人员,水布垭、野三关、茶店子、绿葱坡、沿渡河林业站安全负责人和巴东县景鑫新能源有限公司、湖北省昌盛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中源木业有限公司、巴东县鑫鑫生物燃料开发有限公司、巴东县天桥生物燃料厂等五家重点企业安全负责人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传达了《关于组织开展高危行业及“四上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的通知》(恩施州安办〔2023〕35号)文件精神;集中学习了《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组织观看了《粉尘爆炸事故警示教育片》。

五家重点企业负责人分别介绍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和粉尘防爆设施设备建设等措施落实情况。

会议强调,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力做好木材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为确保州庆和全年安全生产目标,必须采取更加严厉过硬的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严肃工作纪律,坚决守住木材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底线。
会议要求做到“四个落实”

一是组织领导必须落实。
按照《关于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基础提升9+6专项行动的通知》(恩施州安办[2023] 15号)文件精神要求,持续开展涉有限空间、粉尘涉爆等工贸企业安全专项治理。企业的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动手亲自抓,做好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研究部署,做到有方案、有措施、有重点。该管的事必须管,该用的钱要舍得用,前面排查整改粉尘防爆隐患,防患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二是安全责任必须落实。
要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各项操作规程,抓好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强化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企业员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加大安全投入,弥补安全欠帐,改善安全基础设施,增强抗御事故的能力。

三是监管督办必须落实。
林业站切实负起责任,深入生产第一线,加强检查指导,资源股要进行检查督办,督促企业将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四是检查处理必须落实。
必须严格落实《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对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的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条例规定,不按要求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