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的一位朋友在盐城幸福人寿保险公司担任保险从业人员。然而,在今年4月份他将本人的资料拿到幸福人寿保险公司去上了个工号,在此期间并没有开展任何业务。最近,他因为私人原因需要辞职并前往办理离职手续。但是到了7月28日却被告知自己需要等待一个月才能注销执业证书,这就严重影响了其后续发展,于是不得不投诉该公司。
据中国保监行业协会《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规定:销售从业人员提出离司的,公司应在5个工作日内注销执业证书。可见盐城幸福人寿保险公司这种迟迟不想办理明显违规的做法十分荒谬。
对于像我们这样普通代理人来说,在选择某家公司所提供的服务时,我们首先关心的就是是否能够获得高质量、优质服务,并且希望在遇到问题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方案。然而现实中有些企业存在着忽视客户需求和权益、缺乏自我约束意识等问题。也许每个企业都会有错误和瑕疵之处,但如果不能及时整改或忽略客户反馈,则说明其企业文化存在问题。
同时也引起了我们对社会道德层面以及市场管理体系建设方面更深入地思考和探索:如何进一步完善市场管理体系?如何加强企业道德修养?如何促进公平竞争?等等……
总之,幸福人寿保险公司此次违规操作给笔者带来了极大困扰与不便,对于类似情况,盐城银保监局 监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管力度确立和执行更加明确有效的相应制度。
来源:盐阜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