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四川银保监局、四川省公安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迎大运·保安全”联合督查的通知》(川银保监发〔2023〕9号)要求,7月21日,乐山市保险行业协会配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乐山监管分局现场检查科对辖内部分保险机构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
专项督导行动中发现,个别保险机构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职场存在安全生产意识薄弱、重业务轻安全、安全生产第一人责任制度未全面落实、员工消防设施使用不熟练、防火自救知识和能力缺乏、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力度不够等问题。针对发现问题,督导组一一指出,并明确了整改要求。
督导组强调,安全生产事关员工切身利益,是行业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各保险机构和保险专业机构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监管部门和协会安全生产文件要求,切实做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划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二是要加强隐患排查,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会员单位应根据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对标对表,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消防救灾演练,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三是要严肃问责,确保员工不越安全生产“红线”。对机构安全检查走形式走过场,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改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