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JSJYC[2023]090号
(二)项目名称:宿迁裕丰产业投资发展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境外债券涉外法律专项服务采购项目
(三)最高限价:200万元
(四)采购需求:宿迁裕丰产业投资发展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境外债券涉外法律专项服务采购项目,主要是采购具备相应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次境外债券发行涉外法律专项服务工作,本次境外债券拟分三期发行,发行架构待定,就每期发行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起草项目交易文件,包括债券条款、认购协议、信托契据、代理协议及其他相关交易文件;
(2)协助承销商开展尽职调查;
(3)起草募集说明书;
(4)出具项目结构要求的境外法律意见书;
(5)代表承销商协商债券条款和交易文件;
(6)协调审计师出具安慰函和安排函(如适用),并协调审计师对发行通函中披露的数字进项圈阅以及提供不同程度的安慰;
(7)协助承销商进行中国法律意见书以及其他境外法律意见书的审阅;
(8)协助交易文件签署及项目交割;
(9)就适用的国际证券法律向承销商提供一般的咨询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五)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发改委批文到期日。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二)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
2、供应商具备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资格,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发布的《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的单位。(提供网站截图等证明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应为合伙人,且具备律师资格,同时具有5年以上合伙人经验及15年以上执业经验。
(四)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内容。
四、报名时间
项目报名时间:2023年7月12日 至2023年7月17日 18:00(节假日除外)。
项目查看方式: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64218812246818407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7月31日 15:30
(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开标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
六、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信用信息
1.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2. 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3.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4.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