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绥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关联交易情况的披露报告
依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年1号)、《湖南绥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绥农商银发[2023]19号),现将湖南绥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4年第一季度关联交易情况披露报告如下: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行关联方范围是按照《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年1号)等相关规定进行识别和认定关联方名录,本行关联方共508名,其中关联法人为26名,关联自然人及近亲属为482名。
本行季度末资本净额46293.70万元,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本行对单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0%,即4629.37万元,本行授信余额为2370万元;本行对单个关联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合计授信余额不得超过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5%,即6944.05万元,本行授信余额为4620万元;本行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50%,即23146.85万元,本行授信余额为12780.05万元。均符合监管要求。
二、关联交易总体情况
1.重大关联方交易情况。截至2024年3月31日,湖南南山牧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合计交易4笔,金额4620万元(较上季度增加800万元),其中城步清溪奶牛繁育有限公司交易贷款余额950万元、湖南南山牧业有限公司交易贷款余额2370万元(较上季度增加800万元),邵阳美浩食品有限公司交易贷款950万元,姚慧交易贷款余额350万元。自然人龙斌及其关联人合计交易2笔、金额1085万元,其中龙斌交易贷款余额935万元(较上季度减少25万元)、荆长生交易贷款余额150万元。李伟(湖南伟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交易贷款余额600万元。上述重大关联交易贷款余额共计6305万元,较上季度增加775万元。
2.一般关联交易情况。截至2024年1月31日,董事(包括独董)、监事、总行和各网点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具有大额授信、资产转移、资金运用等核心业务审批或决策权的人员近亲属的交易贷款余额为6475.05万元,较上季度增加535.66万元。
与所有关联方交易余额的占比符合监管控制指标,本行与本行的所有关联方未发生非信贷类授信关联交易。
三、报告期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发生1笔信贷授信类重大关联交易,即对股东湖南南山牧业有限公司在原有基础上增加授信800万元,期限3年,经过本行营业部、业务发展部调查,经信贷管理部审查,并经本行贷款审批委员会、董事会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
与关联自然人单笔交易额在50万元以下或与关联法人单笔交易额在500万元以下的关联交易,且交易后累计未达到重大关联交易标准的,依规免予披露。
(一)定价政策
报告期内,本行与本行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商业原则,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LPR加浮动BP,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二)管理机制建设情况
本行能按照穿透原则识别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作为自身的关联方,并通过关联交易监管系统报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邵阳监管分局。本行内部审计部门本年度也对关联交易进行一次专项审计,并将审计结果报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邵阳监管分局。
特此披露。
湖南绥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