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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翰精品课】《建筑工人实名制、企业所得税核定改查账等背景下建筑企业税收风险管控实务操作大解析》

   日期:2024-04-16 15:34:4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11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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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人实名制、企业所得税核定改查账等背景下建筑企业税收风险管控实务操作大解析
课程背景
01
1.建筑工人实名制、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技术人员查挂证等一系列针对建筑业综合治理措施,给建筑企业带来巨大影响,对企业的规范管理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建筑工程是劳动密集型行业,用工方式不同,意味着用工成本不同,社保、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如何综合考虑、协同管理,从而使企业控制经营风险同时效益最大化,是对新形势下建筑企业综合治理的严峻考验。
2.普遍存在的建安企业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方式从2019年一刀切地 “核定改查账”,未完工老项目由于成本不足,将要承担高额税负;新开工项目收入和成本如何确认,应当如何取得税前扣除凭证,如何规范申报,以及建筑企业多年来固有的经营模式以及习惯使然等不规范操作带来的税收风险在增值税以及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时代呈爆发之势。
我们应建筑业学员和客户的要求,拟推出建筑企业管理课程之《建筑工人实名制、企业所得税核定改查账等背景下建筑企业税收风险管控实务操作大解析》。欢迎广大建筑行业精英人士莅临参加!

 

课程收益
02

1.掌握建筑企业不同用工形式下的社保、个税以及企业所得税之间的协同管理;

2. 掌握农民工实名制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财务规范核算,如何签订合同降低财税风险?

3.掌握建筑企业管理人员及挂证人员工资发放和社保缴纳不在一个单位的风险管理;

4.掌握劳务公司节约社保费用的4种途径;

5.掌握查账征收方式下挂靠经营的管理以及利润拿出的三种合理方法;

6.掌握查账征收方式下,收入和成本列支规则,如:什么时点确认收入?收入确认金额?哪些成本必须凭发票列支?哪些成本可以用收据列支?无法取得发票的风险应对措施。

课程大纲

第一部分   前沿政策精解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增值税征管重磅文件《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与建筑业相关的主要有:

1. 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

①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抵扣范围:临时工、离退休人员返聘、劳务派遣、劳务分包等用工方式发生的旅客运输服务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②关于旅客运输服务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具要求;

③关于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的衔接;

2.关于加计抵减

①四项服务销售额口径;

②关于暂无销售收入的纳税人如何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③汇总纳税的总分支机构如何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分支机构是否需要纳税申报?

3.经营期不足一个纳税期的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适用口径变化

4.明确建筑服务分包款差额扣除口径

分析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等不同经营模式下合同签订与发票开具的协同管理。

5.取消建筑服务简易计税项目备案同时加大了纳税人税收风险,全面分析建筑服务简易计税的适用情形。

6.加强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管理,明确加收滞纳金情形等征管措施。

第二部分 实名制用工下,企业所得税、社保、个人所得税统筹管理

1.《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主要内容以及对建安企业用工的影响。

2.我国现行社保制度及征管新动向

①参保人员、缴费基数的基本规定;

②社保征管体制改革新动向;

③不同用工模式下社保缴纳义务人分别是谁?

④建安企业以及劳务公司如何应对社保征管体制改革?如何合法、合理降低社保支出?

3.通过农民工专用账户向劳务公司下属工人支付工资,劳务公司财税处理,包括:是否需要确认收入,是否需要开具发票,成本如何确认?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

4.如何甄别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未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是否需要按照劳务报酬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对应的企业所得税如何列支成本?

5. 全国逐步取消建筑劳务资质释放什么信息,对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企业分别有什么影响?传统的经营模式如何相机而动?

6.建筑企业工伤保险有什么特殊规定?工伤保险与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有什么异同点?

7.常见用工模式下的合同签订及财税处理,包括:自有工人用工、农民工、劳务分包用工、劳务派遣用工、退休返聘用工、临时工、季节工、实习生等。

8.工资发放与社保缴纳不在同一单位的财税处理,包括以下情形:

①建筑企业给建造师等挂证人员缴纳社保,而在另一单位上班发放工资的如何管理?个人所得税是否需要做全员全额申报?

②总公司(母公司)中标,分公司(子公司)施工存在的项目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工资发放单位在分公司(子公司),社保费用在总公司(母公司)缴纳的统筹管理。

③从两处拿工资,一处缴纳社保的财税处理。

④委托社保代缴单位缴纳社保与工资发放单位不一致的财税处理。

9.缴纳新农合和城镇居民社保的员工薪酬管理

①农民在户口所在地购买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城务工是否还须缴纳城镇职工社保?缴纳的新农合支出是否可在就业单位报销?如何签订用工合同?如何财税处理?

②城镇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社保所按照“灵活就业”形式缴纳居民社保,用工单位是否必须缴纳城镇职工社保?缴纳的居民社保是否可在就业单位报销?如何签订用工合同?如何财税处理?

第三部分  企业所得税“核定改查账”应对

1.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有什么不同?适用条件如何?对账务处理有什么要求?

2.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是否还需要做账,成本没有发票是否可以确认?有什么风险?

3.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关系?企业所得税由核定改为查账后,还有机会改回核定吗?

4.企业所得税由核定改为查账征收,存量老项目无法取得发票应如何操作?

5.企业所得税由核定改为查账征收,主管税务机关对税负有什么要求?

6.建筑企业食堂购买食材等小额零星经营业务,可以收款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是否还需要扣缴对方个人所得税?

7.已提前开票的质保金,因发生质量问题被甲方扣留,企业所得税应如何处理?

8.违约金、赔偿金、罚款、滞纳金等费用如何进行会计和所得税处理?

9.向银行、企业、个人借款的利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应当如何处理?民间借贷利率最高可为多少?

10.建安企业提取和发生安全生产费用如何进行所得税和会计处理?

11.公司发生大量业务招待费等敏感费用以及无票费用无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应如何操作?

12.什么情况下可以用收据(白条)入账,什么情况下必须用发票入账?

13.当年发生的费用,最晚应在什么时候取得税前扣除凭证?未按时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会有什么风险?

14.因对方注销、撤销、被吊销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或其他外部凭证的,应如何进行处理?

15.建安企业会计收入、所得税收入、增值税收入有什么差异?什么情况下开票但不确认收入,什么情况下确认收入却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16.什么是完工百分比法,什么情况下需要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如何确定完工进度?未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汇算清缴时应如何进行纳税调整?

17.工程施工、工程结算、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如何使用,如何在报表列示?

第四部分  资质共享在“营改增”以及“核定改查账”背景下的管理

1.挂靠项目管理

①项目挂靠形式,内部挂靠OR外部挂靠,相关的法律和税收规定;

②挂靠项目与被挂靠单位关系,项目部OR分公司,分别有什么优缺点?风险如何?税收管理有什么不同? 

③挂靠人与被挂靠单位的关系,项目经理OR包工头等;

④挂靠项目成果分配方式,项目经理承包经营制OR项目经理负责制;

⑤挂靠项目财税处理基本原则。

2.挂靠项目中管理

①挂靠人支付投标保证金、备料款的合同签订、财税处理;

②购进材料、劳务的财税处理;

③结算、收取工程款的财税处理;

④预扣税金的财税处理;

⑤挂靠项目部期间费用的处理。

3.挂靠利润支付的7种途径分析,如何设计商业模式?每种商业模式的财税处理。

主讲老师

      商建士,国家一级注册税务师,中税协高端人才。从业10多年,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和授课经验。擅长领域:建筑业财税咨询与规划、个税管理与咨询、社保管理与咨询、税收筹划、企业重组与并购、尽职调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全税种健康诊断、土地增值税清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费加计扣除等。

温馨提示

【参会对象】

建筑企业财务总监、税务总监、合同管理、财务经理、税务经理等财务、税务相关人员。

【时间安排】

2019年11月22-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到4:30。

【收费标准】

2980元/人,会员免费

   【打款账号】

名    称 :河北中翰天道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 :交通银行石家庄建华南大街支行

账    号 :131080250018150017477

联系电话:0311-66560798    13832111461 (刘老师)

备注:为了便于提前给您开发票,打款后请将打款回单、开发票信息(备注好是专票还是普票)、参会人姓名电话发送至邮箱liujinying@tax800.com,感谢您的配合!

【授课地点】

   石家庄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高品质服务 我们更专业

> 税务咨询顾问  > 并购重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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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艳华(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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