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9日,根据《保山市保险行业协会章程》有关规定,保山市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召开第四届理事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会议由秘书长黄体聪主持,理事单位理事9人、监事单位监事3人,秘书处5人,共计17人参加会议,会议共有七项议程。
会议首先由保山市保险行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会长明黎向会议作《保山市保险行业协会2023年工作报告》(审议稿)。报告对2023年协会的工作情况、存在的困难和不足进行了总结,对2024年的工作计划进行了阐述;随后,会议听取协会秘书长作的《2023年财务收支情况报告》(审议稿)和监事长作的《保山市保险行业协会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工作报告》(审议稿),以上三个报告经理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同意提交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会议最后,理事会对《关于2024年度会费缴纳的议案》、《2024年财务收支预算情况》、《保山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处财务管理办法》、《保山市保险行业协会信息宣传工作管理办法》四个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在监事会的监督下,四个议案按法定流程全票表决通过。
保山市保险行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顺利召开,在加强协会内部管理和促进2024年工作开展的方面打好了坚实的基础,为保山保险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