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浙江商会在自治区工商联组织开展的《全区工商联“四好”商会建设实施办法(试行)》活动中荣获2023年自治区“四好”商会荣誉称号。这一荣誉充分肯定了内蒙古浙江商会近年来在政治引领、队伍建设、服务发展、自律规范等方面所取得的显著成效。
“四好”商会认定是全区工商联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两个健康”和做好工商联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大局,落实党中央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和加强新时代工商联工作的决策部署,以落实自治区“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为主题,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活动。
内蒙古浙江商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推动浙江与内蒙古两地的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商会积极组织会员企业参与并开展各类型活动,通过产业带动、项目招商、活动交流等多种形式,为当地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此次荣获“四好”商会称号,既是对内蒙古浙江商会过去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未来发展的激励。内蒙古浙江商会将以此次荣誉为契机,进一步发挥商会优势,深化与各级工商联、企业、社会组织等方面的合作,不断规范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奋力书写中国式内蒙古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