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 期 目 录 | |
一、政策简析 |
1.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2023—2025年)的通知 |
2.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发展的意见 |
3.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
4.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布局建设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的通知 |
二、行业动态 |
1.苏、浙两地相继揭牌数据交易中心 |
2.财政部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 妥善化解存量隐性债务 稳步推进地方政府债务合并监管 |
3.河南成功发行政府债券715.1451亿元 |
4.三大变化!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征求意见稿) |
5.国务院国资委召开国有企业经济运行第四次圆桌会议 |
6.我国绿氢规模化工业应用实现零的突破 |

政策解析
1.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2023—2025年)的通知
发文机关: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发文日期:2023年8月24日
发文字号:发改环资〔2023〕1046号
官网链接: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308/t20230824_1360060.html
丨政策简析丨
8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2023—2025年)的通知。方案提出,到2025年,环境基础设施处理处置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200万立方米/日,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4.5万公里,新建、改建和扩建再生水生产能力不少于1000万立方米/日;全国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达到70万吨/日以上,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以上。固体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能力和规模显著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充分保障,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置。方案明确了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6方面重点任务。一是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包括填补污水收集管网空白、提升污水收集效能、补齐污水处理能力缺口、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提升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等。二是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包括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体系、补齐县级地区焚烧处理能力短板、探索建设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填埋设施等。三是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利用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包括推动固体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设施建设、推进建筑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规划建设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基地等。四是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等集中处置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包括强化特殊类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强化危险废物源头管控和收集转运等过程监管、健全医疗废物收转运体系等。五是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包括加大园区污染物收集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推广静脉产业园建设模式、推进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基地建设等。六是监测监管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包括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一站式”管理、加强对焚烧飞灰处置等全过程监管、完善污水处理监测体系等。
2.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发展的意见
发文机关: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国家邮政局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发文日期:2023年8月24日
发文字号:交运发〔2023〕116号
官网链接:
https://xxgk.mot.gov.cn/2020/jigou/ysfws/202308/t20230824_3897902.html
丨政策简析丨
8月24日,交通运输部会同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推进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推动交通物流提质增效升级,更好服务支撑实现“物畅其流”。意见明确,将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实现“一单制”“一箱制”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多式联运信息加快开放共享,多式联运单证服务功能深化拓展,多式联运龙头骨干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托运人一次委托、费用一次结算、货物一次保险、多式联运经营人全程负责的“一单制”服务模式和集装箱运输“不换箱、不开箱、一箱到底”的“一箱制”服务模式加快推广,全面提升综合运输服务质量和效率,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同时,意见部署了六个方面共15项重点工作。一是推进多式联运信息互联共享,加快多式联运数据开放,支持多式联运信息集成服务发展,推广应用标准化多式联运电子运单。二是推进国际多式联运单证应用创新,加快国际多式联运提单推广应用,推动国际多式联运电子提单发展。三是拓展多式联运“一单制”服务功能,探索赋予多式联运单证物权凭证功能,探索发展多式联运“一单制”金融保险服务,优化多式联运“一单制”通关监管。四是健全多式联运“一箱制”服务体系,完善“中途不换箱”合作机制,优化“全程不开箱”流程管理,提升“一箱到底”服务能力。五是大力培育多式联运经营人,鼓励骨干企业向多式联运经营人转型,引导多式联运相关企业加强协同协作。六是完善多式联运标准规则,健全多式联运“一单制”标准,推进多式联运服务规则衔接。
3.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3年8月28日
发文字号:豫政〔2023〕28号
官网链接:
https://www.henan.gov.cn/2023/08-28/2804237.html
丨政策简析丨
8月28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包含五部分。一是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不含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继续执行现行标准。征收农用地以外土地的,按同一区片中农用地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二是经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按所在县(市、区)最高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因非农建设需要收回农林牧渔场等国有土地的,参照征收周边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三是新纳入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区片的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不得低于城镇开发边界内最低标准。四是各地要按规定及时调整公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经济林补偿标准由省林业局调整公布),并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五是省自然资源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我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和执行情况深入开展调研评估,根据形势变化适时提出调整建议。
4.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布局建设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的通知
发文机关:国家发展改革委 自然资源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发文日期:2023年8月30日
官网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thy1v2I49YtD2A026BTjdQ
丨政策简析丨
8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布局建设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的通知,部署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布局建设工作。通知坚持系统思维和全局观念,突出国家所需和城市所长,按照服务重要商品和资源要素流通、强化跨域跨界辐射带动、促进现代流通发展等三个维度布局流通支点城市。综合考虑城市资源禀赋、发展基础、比较优势、未来潜力,将102个城市纳入布局建设范围,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流通支点城市将按综合型、复合型、功能型分类推进建设,城市人民政府发挥主体作用部署推进,努力提升自身发展水平,增强辐射带动作用。

行业动态
8月23日下午,以“蝶变奋进 数商之都”为主题的“中国数谷”2023杭州峰会(夏季)在杭州高新区(滨江)顺利举行。会上,杭州数据交易所揭牌。据悉杭数所已与阿里、蚂蚁、百度、曙光云计算、科大讯飞、浙大网新等行业头部企业积极推进业务合作,探索多领域的数据要素流通场景拓展,推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场景应用实现。
8月24日下午,苏北大数据交易中心项目暨宿迁国信大数据研究院揭牌仪式在市区举行。现场,首批数据产品顺利成交签约,签约金额146.89万元,涉及工商数据分析、百业企绘、产业链数据分析等10类数据产品。
8月30日,财政部发布2023年上半年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报告提出下半年,财政政策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即加力提效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做强做优实体经济、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研究扩大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持续加强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和投后管理,提升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引导带动社会投资。进一步压实地方和部门责任,严格落实“省负总责,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各负其责”的要求。督促地方统筹各类资金、资产、资源和各类支持性政策措施,紧盯市县加大工作力度,妥善化解存量隐性债务,优化期限结构、降低利息负担,逐步缓释债务风险。加强跨部门联合监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强化定期监审评估,坚决查处新增隐性债务行为,终身问责、倒查责任,防止一边化债一边新增。稳步推进地方政府债务合并监管,推动建立统一的长效监管制度框架。
8月24日,我省在北京成功发行政府债券715.1451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184.8311亿元(含柜台债2.2亿元),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道路、桥梁、学校等建设项目;新增专项债券530.314亿元,主要用于城乡发展、社会事业、棚户区改造等领域。
日前,自然资源部就修订后的最新《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和试行稿相比,此次征求意见稿的修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明确范围限定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原试行稿表述为“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征求意见稿的表述更准确,与《土地管理法》表述一致。二是明确三种情形可调整,按规定报批。主要是因为实施中因规划调整、产业政策变化等带来的不确定性问题。三种可调整情形与报批要求:因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国土空间规划调整或者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实施的,可按规定调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成片开发方案调整涉及地块变化的,调整方案应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调整仅涉及实施进度安排的,调整方案应报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调整后公益性用地比例应当符合规定要求,已实施征收的地块不得调出。三是明确依法批准的开发区、自贸区可不编成片开发方案。主要是因为这些区域本身就是政府实施的成片开发,为此,征求意见稿明确:在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纳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国务院批准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其他公益性用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要求,需要征收土地的,可不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8月29日,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张玉卓主持召开国有企业经济运行第四次圆桌会议。会上,张玉卓强调,要加快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布局、上规模、提水平上持续发力、久久为功。要眼睛向内、管理挖潜,用好用足国家、地方出台的政策,加快打造高端化差异化竞争优势,以技术和产品优势赢得市场竞争优势,当好行业龙头企业、标杆企业。要依靠创新打开发展新空间,深刻把握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特征,围绕强化技术攻关、优化产业组织、集聚产业要素、培育产业生态、激发人才活力等关键着力点,有效发挥主体支撑和融通带动作用,强化与产业链上各类所有制企业协同合作,抓紧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产业领军企业。要坚持正确政绩观、发展观,强化高风险业务管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真正把效益做实,不断提升企业价值创造能力。
8月30日,中国石化宣布,我国规模最大的光伏发电直接制绿氢项目——新疆库车绿氢示范项目全面建成投产,标志着我国绿氢规模化工业应用实现零的突破。随着配套的光伏电站全部建成、实现全容量并网,该项目可以满负荷生产绿氢,每年生产的2万吨绿氢全部就近供应中国石化塔河炼化公司,用于替代炼油加工中使用的天然气制氢,实现现代油品加工与绿氢耦合低碳发展。
供稿:战略规划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