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反映问题,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融通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现将线索举报方式及受理内容公布如下:
一、按照管理权限受理以下信访举报
1.反映公司工作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2.反映公司党组织管理的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问题;
3.反映公司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的问题;
4.反映违反上级及本公司其他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的问题。
二、对反映的以下事项,不予受理
1.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单位或部门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三、其他事项
1.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检举、控告人在检举、控告活动中必须对检举、控告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2.提倡实名举报,请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四、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5210966752
电子邮箱:15210966752@163.com
融通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纪检办公室
2024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