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是各地方开展投资建设活动的重要主体,也是地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公共领域盘活存量资产、资源和资本的重要载体。然而,很多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也出现了诸如政企责权利关系不明确、投资边界范围不清晰、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债务规模膨胀等突出问题。

鼓励完全向产业类企业转型,处于城投类与产业类中间形态的类平台主体则是下一步推进转型的重点,具体措施如:(1)清理隐性债务;(2)梳理城投企业资产与业务,厘清城投类和产业类资产,通过分类和整合后,进行分类管理;(3)增强非政府性业务,降低企业中政府性收入、城投类资产占比需降至30%以下,来源于政府的利润的占比需降至50%以下。
由于城投企业的市场化转型需要丰富的资源、资金支持,大部分中小城市的城投企业(特别是我省县域城市)并不具备实现市场化转型的条件,同时仍需肩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运营的职责。此类城投的转型重点则是剥离地方融资职能、厘清政企关系,确定城投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规范业务承接。政府应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建立科学合理考核机制,赋予企业自主经营决策权,减少对企业经济决策上的直接干预。完善政府和城投企业之间的市场化合作机制,规范城投业务承接,不能形成隐性债务。
城投企业向城市运营商转型,其运作模式上要实现由重建设向重运营、重融资、重管理的转变,以市场手段运作城市资源和资产。城市运营商业务范围较广,限于资源和能力,城投企业不太可能涉及城市运营服务的各个方面。但此路径转型成功的城投企业大部分地处大型城市,具有强大经济财政实力支持庞大的人口基数,规模效应显著,而且经营业务上除了涉及城市建设和公用事业外,还通常涉及经营性产业和金融投资等领域。对绝大部分中小城市而言,经济发达程度、居民收入水平、人口基数,经营性资产等方面可能均较难支撑城市运营业务达到自负盈亏状态。从实际来看,大部分地区的各类公用事业类平台基本长期处于亏损状态,仍需要依靠大量财政补贴才能保持运转。

《住房城乡建设部融监管总局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级及以上城市建立由城市政府分管住房城乡建设的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金融监管总局派出机构等为成员单位的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以下简称协调机制)。协调机制根据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情况及项目开发企业资质、信用、财务等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原则,提出可以给予融资支持的房地产项目名单,向本行政区域内金融机构推送。
目前,六大国有银行和招商、兴业、中信、浦发、光大、华夏、民生、恒丰、浙商等股份制商业银行均积极响应并迅速行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出台已经超过一个月,据不完全统计,仅上述15家银行对接清单项目已近1.2万个,省内昆明市已经向各金融机构推送了房地产项目名单。
时间:2024年3月22日(周五)14:00-18:00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吴井路百富琪商业广场B座606会议室。
议题:国企改革以及如何运用超长期国债助力国企发展。
活动举办方:中德高路咨询(云南)有限公司
期待您的光临指导,我们一同共谋发展。
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