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安办、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在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巩义市团餐行业协会向全市学校食堂、团餐企业及会员单位发出如下倡议:
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伙食工作部门:校园食品安全事关 学生健康成长和校园和谐稳定,倍受人民群众和学校师生日益关注。当前,由政府食安办和教育、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五部门联合开展的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正在扎实推进。作为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伙食工作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日常管理工作的突出位置,努力做到警钟长鸣、严格管理、常抓不懈、万无一失。在此,巩义市团餐行业协会向全市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伙食工作部门发出倡议: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必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严格按照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要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年总结”工作机制。学校伙食工作部门要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职责,有效发挥管理和监督职能,确保校(园)长、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食堂工作人员层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制定并有效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食材采购贮存、加工制作行为、餐用具清洗消毒等管理制度。要定期开展鼠(虫)害消杀,配齐配全三防等设备设施,确保能够有效防治鼠(虫)害。要实施食品安全智慧化管理,履行制止餐饮浪费责任,建立HACCP或ISO22000体系。校外供餐单位要严格遵守最大供餐量限制供应餐食,加强分餐送餐管理,热链配送的,送达时餐食中心温度不得低于60℃,冷链配送的,再次加热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的从业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健康证,杜绝使用身体不健康、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从事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规范佩戴口罩,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佩带饰物。定期开展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建立培训考核制度,不断提升员工的素养和技能。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在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餐饮具、盛放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工具使用前应消毒。消毒后的餐饮具、盛放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工具、应定位存放在专用的密闭保洁设施内,保持清洁。要加强对食品处理区、就餐区域、人员通道、食品货梯等场所的清洁消毒,每餐后对食品加工区域、就餐区域等场所进行清洁消毒,保持空气流通。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伙食工作部门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体系,制定完备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一旦进餐后出现人员呕吐、腹泻、发热等疑似食源性疾病情况,应及时组织就医治理,及时报告监管部门,积极配合做好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伙食工作部门要充分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校报等学生常用媒体形式,多途径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宣教工作,宣传反食品浪费、倡导营养均衡和膳食平衡,培养学生文明用餐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持续开展食育教育,提升学生健康素养。全市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伙食工作部门,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共同加入到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队伍中来,共同加入到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中来,做一名食品安全工作的倡导者、参与者、主导者、宣传者和志愿者,让我们大家一起“共铸食品安全,共建和谐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