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意义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建设贸易强国。中国是全球数据资源大国,正在加快构建数据跨境流动规则体系,建立健全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个人信息保护认证等制度,通过试点探索数据跨境流动管理机制;与合作伙伴建立共同的规则和制度安排,实现规则的趋同和互操作,推动数据安全有序地跨境流动。这将促进我国探索跨境数据相关的制度型开放创新,提供更好的营商环境和法治环境,加快探索中国智慧、提供中国方案。
全球主要经济体高度重视以大数据及人工智能相关技术获得经济和战略优势,而数据和跨境数据流动对全球经贸关系发展更加重要,全球数字经济中互联互通和相互依存的挑战日益增长。中国的自贸区在推动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吸引更多外资方面具有重要的制度优势。12月7日,国务院印发《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赋予了上海自贸区及新片区更大力度、更宽范围的制度支持。
二、现状分析
党的二十大作出了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的重大部署。面对新形势,很多自贸区在跨境数据制度创新方面遇到不少新课题:
一是跨境数据流通的系统性制度壁垒。今年国务院和很多地方政府均印发了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相关政策和实施方案,进一步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探索建立数据流动管理体系和安全评估机制。在此背景下,不少外商投资希望在中国拓展电信增值业务,但是一直受制于电信运营牌照管理和发放。根据《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投资者在企业中的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50%,而实际执行中即使是合资公司能获取此类牌照的企业数量也是屈指可数。
二是跨国企业跨境业务面临着经营困境。受中美关系国际市场环境变化影响,我国本土企业已提高了对数据安全和隐私性要求,比如本地化存储等。部分中国企业已经剔除海外业务,将其租赁的数据服务平台从国外云服务商迁移到国内电信运营商平台。同时,跨国公司在华的亚太总部与境外联系并没有完全实现自由便利的跨境数据互联互通。据欧盟对华投资报告显示,超过1/3表示不得不为中国和欧洲、世界其他地区单独开发不同的IT和或数据存储系统。此外,数字经济领域模糊不清的安全例外也对跨国公司依据条件开展业务造成较大影响。
三是数据跨境流通不合规情况复杂多样。数字技术会采集大量的网络数据,包括人脸数据、基因数据等个人敏感信息,以及关键基础设施分布等关系国家安全的重要数据,甚至还存在着过度采集情况。这些数据可能在数字产业链多个主体之间进行复杂、实时的交互流通,被隐蔽地转移到境外。国内企业在海外上市、海外并购等过程中可能向境外机构披露我国相关数据。另外,一些企业违反“数据本地化存储”基本原则及行业数据出境规定,向境外提供大量敏感数据。这些行为都给我国数据安全和国家安全造成冲击和威胁。
三、相关建议
按照自贸试验区的战略定位,应争取更多开放制度落地,为数字贸易扩大开放积累更多经验。
(一)抓好先行先试,推动制度政策创新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等要求,在国家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制度的框架下,积极寻求在数字经济领域的更大范围和更大力度上的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和准营白名单制度的创新与改进。同时,推进并联审批机制,以更高效、更便捷的方式为外资企业提供服务。此外,还将探索制定重要数据跨境清单和跨境出境评估制度,确保数据的跨境流动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进行。为了更好地推动跨境贸易和金融数据合规治理,可以采用“监管沙盒”模式开展试点。这一模式允许在受控的环境中测试新的监管措施和政策,以评估其实际效果和影响,从而为未来的政策制定提供有力支持。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更加科学、准确地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跨境贸易与金融数据合规治理策略。此外,进一步健全数字贸易统计监测分析体系。通过收集、整理和分析各类数字贸易数据,我们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我国数字贸易的发展状况、趋势和问题,从而为政策制定提供更加全面、准确的数据支持。
(二)融合实体经济,发展高附加值数贸
随着全球经济的持续演变,实体经济的稳健与数字经济的创新融合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在这一背景下,我国正积极寻求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深度结合的新路径,以驱动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线上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作为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利用现代互联网技术,这不仅简化了交易流程,降低了成本,还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多样化的选择。国家正大力支持和鼓励相关企业进行线上业务拓展,尤其是那些高附加值、知识密集型的生产性服务贸易。电信增值服务作为数字经济的一大支柱,为消费者提供了更为便捷、个性化的通信服务。跨境技术贸易和金融跨境支付则是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的又一重要领域。这些领域的发展不仅推动了技术创新,还为我国在全球产业链中的地位提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了支持这些领域的发展,我国需要不断完善跨境技术交易市场的功能和制度体系,建立更加透明的市场机制、优化交易流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提高自贸区的涉外事务处理能力,以扩大自主知识产权服务出口规模。探索将“跨境技术贸易”和“跨境数字贸易”纳入海关监管的“单一窗口”体系,进一步实现技术进出口的便利化,为相关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与跨境技术转移服务。此外,还要支持发展供应链绿色认证、数字支付等新经济跨境服务,以推动经济的绿色、可持续发展。总之,推动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的深度融合,对于提升我国在全球经济中的竞争力、促进产业升级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促进新兴业态,推进数字自贸区建设
发挥各地自贸区的数字经济优势,打造跨境与离岸数字贸易总部经济。为了在全球经济中取得更大的竞争优势,我们致力于推动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的深度融合。在这一进程中,“数字底座”建设显得尤为关键。这一底座不仅是数字经济的基础设施,更是连接国内外市场、促进企业创新和跨界合作的桥梁。通过优化和完善数字底座,能够吸引更多跨国公司在此设立离岸数字总部、跨境运营中心、离岸业务创新中心等,从而进一步推动国内外企业的合作与交流。在数字经济日益全球化的今天,跨境业务已经成为许多企业发展的必然选择,自贸区理应打造一个高效、便捷、安全的跨境业务环境,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的跨境支付结算服务、数据跨境共享服务,以及数字经济领域的知识产权综合服务。此外,探索建立数字资产国际交易平台,为企业和投资者提供一个公开、透明、规范的交易环境,促进数字资产的全球化流通和交易。与全球合作伙伴携手共进,共同打造一个开放、合作、共赢的数字经济生态系统,塑造服务贸易开放功能平台与要素市场,引进全球数字化平台及数据要素交易机构,构建以数据要素为核心的国际要素交易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