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连锁通常更广为人知的术语是特许经营(franchise)。特许经营是指特许经营主(franchisor)为了更有效地销售其商品、服务,向加盟店经营者(franchisee)提供一定的支持和培训,并收取加盟费的交易关系。
通过这种关系,特许经营主可以获得缺乏的资金、劳动力,加盟店经营者可以传承品牌形象和经营诀窍,从而实现双方的共同成长。
特许经营(加盟连锁)是指特许经营主向加盟店经营者提供一定的支持和培训,并收取加盟费的交易关系。通过这种关系,特许经营主可以获得缺乏的资金·劳动力,加盟店经营者可以传承品牌形象和经营诀窍,从而实现双方的共同成长。
在加盟业务交易中,特许经营主和加盟店经营者之间的关联性比独立经营者之间的关系更为紧密,但比一个企业内的总部-分支机构之间的关系更为疏远。独立经营者之间没有单独的交易关系。
相反,特定企业运营分支机构时,会根据强大的等级制度进行垂直控制。加盟业务位于中间,特许经营主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加盟店经营者的经营活动,但加盟店经营者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特许经营主。此外,特许经营主的控制仅限于维持加盟业务同一性的范围内。
由公平交易委员会运营的《加盟业务交易公平化法》(简称特许经营法)中定义加盟业务如下:
特许经营主使加盟店经营者使用自己的商标、服务标志、商号、招牌或其他营业标志,按照一定的质量标准或经营方式销售商品(包括原材料和辅助材料)或服务,并同时对其经营和营业活动等提供支持、培训和控制,加盟店经营者支付加盟费作为使用营业标志和获得经营及营业活动等支持、培训的代价,这种持续的交易关系被称为加盟业务。(特许经营法第2条第1款)
通常情况下,加盟连锁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特许经营主允许加盟店经营者使用营业标志 - 无论营业标志是否注册为商标,只要第三方能独立识别即可
加盟店经营者按照一定的质量标准或经营方式销售商品或服务 - 如果特许经营主仅供应与加盟店经营者的主营业务无关的商品等,则不属于加盟连锁
特许经营主对经营及营业活动等进行支持、培训、控制 - 如果不遵循特许经营主的营业政策不会受到任何不利影响,则不属于加盟连锁
以使用营业标志和获得经营、营业活动等支持/培训为代价支付加盟费 - 即使特许经营主以高于批发价格向加盟店经营者供应商品,也属于支付加盟费
持续的交易关系 - 仅提供一次性支持的情况不属于加盟连锁
总部(总店)需运营1年以上
如此可见,加盟连锁不仅适用于特定行业领域的交易方式,而是在所有行业中都可以找到。因此,不仅餐饮业或便利店业属于加盟连锁。例如,运营加盟店开设程序的公司也属于加盟连锁交易方式,因为它们在运营各个分支机构的同时,传授独特的诀窍并收取加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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