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行业服务网点设立审核
一、服务内容:直销行业服务网点审核
二、办事流程:
受理条件:1.便于满足最终消费者、直销员了解商品性能、价格和退换货等要求;2.服务网点不得设在居民住宅、学校、医院、部队、政府机关等场所3.符合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关于直销行业服务网点设立的相关要求。
申请企业提交服务网点方案,县商务主管部门经审查同意后,向省商务主管部门出具该服务网点方案符合本办法相关规定的认可函。
预约→受理→审查→办结
三、申报材料:
1.直销服务网点方案(原件3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份)
3.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3份)
(所有复印件须标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签字、日期,并提供原件核查)
四、法律依据:《直销行业服务网点设立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0号)
五、办理期限:
法定期限: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六、服务窗口
办理部门:宁都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专区
受理地址:宁都县怀德路1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6号窗口
七、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97-6939272(大厅)
0797-6811071(商务局)
来源:宁都县行政审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