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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通知如下
关于组织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领军企业和骨干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
通知
区内各企业:
现将省发改委《关于组织申报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领军企业和骨干企业的通知》(冀发改高技〔2023〕1311号)转发你们,请对照申报要求,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要求组织申报材料,于10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报送至高新区经发局综合一科(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10楼1013室),电子版报送至邮箱:jkjxmc@126.com。
二、
发文部门
石家庄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23年10月18日)
三、
附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