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宝安区集体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宝安区股份合作公司物业出租管理办法>等5个监管制度的通知》(深宝集资〔2020〕26 号)等相关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步涌社区重点产业土地整备利益统筹居住用地留用地合作开发项目进行合作开发招商,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意向合作方(以下简称:谈判应答方)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
该项目曾于7月发布招标公告,但因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数量,招标失败。此次为第二度“上平台”招引合作方。
本项目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步涌社区。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沙井街道步涌社区重点产业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留用土地等2项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复》(深府函【2022】116号),步涌社区土地整备实施范围土地面积约为33.44公顷。
本项目留用土地地块面积为30000.02㎡,为二类居住用地,规划容积率为5.9(以政府职能部门批复为准)。
经深圳市沙井步涌股份合作公司民主决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择优选择合作方开发本项目。
1.谈判应答方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除港澳台地区)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企业,且谈判应答方或其控股股东或其控股子公司注册(认缴)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2.谈判应答方或其控股股东拥有二级或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
3.谈判应答方或其控股股东2022年度总资产规模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且2022年度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80%,或剔除商品房预售收入的预收账款后的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或截止到2022年度末净资产不少于20亿;
4.谈判应答方或其关联公司须具备房地产开发经验,且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土地规划为R2+C土地上的住宅(含商住)功能项目开发面积累计竣工验收总面积(含不计容面积)不少于80万㎡,其中有单一宗地开发项目总建筑面积(含不计容面积)达到25万㎡或以上;
5.谈判应答方财务状况、经营管理良好,在近3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