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健康产业商会自2021年7月成立党支部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纪委、市监察局的大力指导下,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以党的群众路线为契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有力的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及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的开展,现总结如下: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商会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目标,落实主体责任为根本,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结合我会工作实际,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分析,明确了责任,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办法对责任对象进行廉政谈话,沟通思想,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为了保证党风廉政建设的贯彻落实,推动我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我会加强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和廉洁从政教育,开展党内法规教育和警示教育两次。
二、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1。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一是继续执行好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等相关制度,使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有了新的改进,二是继续健全和完善了学习制度、请示报告制度以及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等制度,靠制度规范各种行政行为,避免了私客公待、公车私用等违规行为,抑制了腐败现象的发生。
2。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一是组织全体党员重点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履行职责,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二是认真贯彻习近平同志重要批示精神,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带头执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三是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坚决遏制奢侈浪费和形式主义,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等各项规定。
3。推进干部作风建设。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的五条标准”作为从政做事的标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大力营造良好的政治和经济发展环境。一是深化干部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以加强效能管理,提升服务水平为目的,重点完善和落实了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绩效考评制等制度,严格执行了“四项制度”,规范了上下班纪律,严禁了迟到早退、擅离职守、上班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等违规现象发生。二是要全面建立和完善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为确保干部作风建设常抓不懈,以良好的作风凝聚党心民心,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学习成果,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是关键。
4、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我会一贯坚持的优良传统,对一些重要事项,特别是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等都是在充分调研、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集体讨论决定。对应当公开的,全部做到公开透明。
三、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有关规定,做到清正廉洁,当好表率。认真学习勤俭节约、反腐倡廉等相关文件精神,没有违反规定私设“小金库”;没有违反规定超标准配车;也没有其他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二是认真落实了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两报告一承诺”制度,加强了领导干部的管理教育,严明了纪律规定和报告制度。
2023年,重庆市大健康产业商会党风廉政建设总体要求是: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从抓党的作风建设入手,扎实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经过紧密的工作安排部署,使“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有新的好转;惩治腐败力度进一步加大,纪律约束和法律制裁的警戒作用有效发挥;预防腐败工作扎实开展,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增强;消极腐败现象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为我会工作的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1、完善促进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支部书记首先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健全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增强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2、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自觉维护稳定大局。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做到不利于稳定发展的话不说,不利于稳定发展的事不做,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切实维护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
3、加快推进具有本会特色的惩防体系。整体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各项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和督促协调,完善构建途径和方式,确保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进一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强工作领域内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4、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坚持不懈抓好党的作风建设,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强化纪律约束,坚决纠正“四风”,进一步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权力观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和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教育。
5、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着力解决党风政风和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规范廉洁从政行为。切实抓好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重大事项民主决策、专题民主生活会、经济责任审计、廉政谈话、党风廉政建设等制度的落实。
6、深化纠风治乱,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对本部门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进行集中整治。以“改进服务、提升效能”为目标,着力解决机关干部在作风和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7、依纪依法严惩腐败。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惩治腐败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8、深化改革,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加强对部门所属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管。严格执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严禁私设“小金库”,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开支,严格执行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办事公开。
9、服务、保障和推动科学发展,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完善落实机关效能“三个规范化”长效机制,继续深入开展作风建设,以着力解决“庸、繁、慢、散、乱”为主要内容,集中开展“强效能、转作风、优环境”为主题活动。
10、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专题研究廉政建设工作全年不少于二次。继续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着力完善促进责任制落实机制,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合力,促进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为促进我市机构编制工作发展做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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