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抓党建,强化政治引领。
成立丽江市行业商会党委,实现具备条件的商(协)会党组织应建尽建,按照“双强六好”标准不断加强所属商会党建工作。
抓联系,完善领导干部挂钩制度。
完善领导干部联系商(协)会制度,31位市工商联(商会)专(兼)职领导挂钩联系94家企业、17家商(协)会,协调解决民营企业、商(协)会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抓服务,助推商(协)会健康发展。
强化市工商联民营企业投诉中心、法律维权服务中心和商会调解委员会服务职能,与公检法司等部门深化常态沟通、信息共享、互动协作机制,积极维护民营企业和商(协)会合法权益。指导提高商会规范化建设水平、自主办会民主办会能力,丽江市湖南商会、丽江市浙江商会获评2021年—2022年全国“四好”商会。
抓引导,动员商(协)会履行社会责任。
鼓励商(协)会和会员企业参与乡村振兴、捐资助学、灾害救助等社会公益活动。目前,全市参与“万企兴万村”民营企业、商(协)会116户,“兴村”173个,其中投资经营类项目参与54户、投资7.6亿元,公益捐赠类项目参与86户、捐款捐物4507万元。

抓评价,强化商(协)会队伍建设。
制定出台《丽江市工商联(商会)企业家执委常委履职评价办法(试行)》,以思想政治表现、参与度情况、代表性情况、履行社会责任情况和企业商会发展潜力4个方面20项指标,每年对企业家副会长开展1次履职评价,每5年对企业家执(常)委开展1次履职评价。同时,开展优秀企业家副会长、执(常)委评选活动并通报表扬,将履职评价结果作为非公经济人士政治安排、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抓考核,促进所属商(协)会加强自身建设。
把所属商会评估考核工作作为的一项重要举措,出台《丽江市工商联所属商会评估考核办法(试行)》,以党建引领、组织机构、规范管理、平台建设、作用发挥5个方面26项指标,对所属商协会进行评估考核,并与商协会年检、社会评价等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