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梅村街道商会化解了一起企业纠纷,当事双方企业因贷款支付问题产生了矛盾纠纷,共同向梅村街道商会商事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商会调解委员会第一时间对纠纷进行深入了解,并联系街道司法所及相关部门携手开展调解工作。通过调解员的深入沟通,最终双方签下调解协议,矛盾得到化解。
近年来,梅村街道积极发挥商会组织在预防化解会员企业民商事纠纷特殊作用,不断创新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举措,使商会人民调解成为民营经济领域矛盾纠纷化解重要的、便捷的一环。

明确主体责任
梅村街道商会明确商调委的主要职责,建立商会班子成员、司法所负责人以及企业代表联席会议制度,就商会如何优化营商环境和商事调解纠纷工作进行充分沟通和深入探讨,在商调委的建设发展、调解人员的学习培训、调解方式的高效便民等方面提供全面广泛的支持。

加强队伍建设
梅村街道商会建立由司法所负责人、律师、公调人员等人员构成的专业调解员队伍,邀请部分熟悉情况、公信力强的商会非公经济组织成员担任陪同调解员。调解员主动作为,结合“民营企业服务月”等活动,深入企业摸清发展情况、倾听困难诉求、解答疑问困惑,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使商会人民调解成为化解辖区民营经济领域矛盾纠纷的重要渠道和重要方式。

强化调解效力
梅村街道商会充分发挥专业调解员队伍作用,将商调委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通过司法确认程序赋予强制执行的效力,为调解协议提供强力支持,确保商事调解有效,让当事人通过调解能够实现自己权利,以实际成效获得商会成员企业的认可、信任和需要。自商会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已累计受理股权、租赁、劳资、工伤等各类纠纷10余起,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30余场,出具法律建议50余份。
来源:梅村街道
编辑:席乃馨
编审:区委统战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