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些年,在做地方政府投融资项目时,地方政府代表经常会提出一个看似简单但很尖锐的问题,“政府直接授权的依据是什么?”
这一问题困扰着地方政府、困扰着业内从业人员,从而导致一些项目的落地实施被卡在一个小小依据的问题上。
很多人同仁都依据招投标法、六部委特许经营等相关规定,认为“地方政府在实施片区开发、城市更新等政府投融资项目时,不能采用直接授权的方式交由平台公司实施,而是应当采用招投标方式来选用合适的企业。”
融资咨询:银行融资(城市更新、片区开发、特许经营等)地方政府专项债(一案三书)、融资顾问培训等;
项目咨询:投资机会研究 、项目建议书 、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申请报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
规划咨询:规划方案 、产业研究 、规划评估等;
造价咨询:全过程造价控制 、招标控制价 、工程量清单与预算审核 、工程投标预算 、施工图预算 、施工过程变更管理等;
全过程工程咨询:投融资咨询、勘察、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监理、项目管理、运行维护咨询等各阶段专业咨询;
PPP咨询:项目谋划、实施方案 、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物有所值评价等;
碳咨询:碳交易咨询 、碳资产咨询 、碳金融咨询等;
绩效管理:事前绩效评估 、事后绩效评价 、基础支出绩效评价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等;
产业发展咨询:县域经济、产业升级、乡村振兴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