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综合医院设备品目及数量,《标准》明确了设备要求:具有与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辅助科室功能定位相匹配,能够满足临床诊疗疾病及开展医疗技术等服务需求的设备。拟筹备建设的科室可参考本标准配置相应设备。对于设备数量,《标准》明确规定,不同规模的县级综合医院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辅助科室万元以上设备配置数量。万元以下设备如输注泵等,县级综合医院根据自身发展需求进行配置。设备配置数量的最低标准,各县级综合医院可根据规模和服务需求合理配置。

• 在离子流场内,激发态粒子群快速密集轰击病毒,破坏病毒S蛋白、包膜、结构。
• 实现人机共存、实时动态消毒,有望阻断空气传播病毒,人与人之间交叉感染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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