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晚上润和软件发布了一系列公告,公告显示润和软件的董事会决议修改公司章程。正是这份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透露出了重要信息。

在修改内容中最重要是增加一条:股东3%的股份变化就要在3日内向公司董事会作出书面报告。我们都非常熟悉《证券法》第八十六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润和软件通过公司章程的形式把股东股份变动报告制度比例约束为3%,这个能有效果吗?

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最终还需要9月26日的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才能生效。

我们再来看一下大股东一致行动人的控股比例10%左右。二级市场周五的换手率接近20%,因此通过二级市场几个账户三天内买入15%的股份也是非常容易的(每天买入占30%左右的日成交量)。如果润和软件未来发展前景预期越来越好,目前市值也不大,那么确实不排除被他人在二级市场轻易抢夺了胜利果实。提前修改公司章程让现有股东能够遵守规则,按3%的比例增减对董事会作出报告,而不是5%的举牌披露,这种做法确实很新奇罕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