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湖南单招备考


单招升学咨询电话:13387311592(微信同号)
01 总则
02 单招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表一 单招专业组、专业、计划和学费标准一览表)
我校单招计划经省教育厅批准确定并公布后,学校不再调整和追加招生计划,单招未完成的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03 报考条件及方式
报考条件
报考方式
考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填报我校志愿。
6.下列考生报考我院须具备相关条件,并于2023年2月28日前将证明材料电子稿发至学院招生指定邮箱(1107016472@qq.com)进行资格认定。考生来校参加单招考试时,应携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不退)交学院招生就业处302室复核备案。否则,考生只能以普通高中及同等学力人员或中职身份报考,不能享受该类考生的有关政策。提供虚假材料的,我院将及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审核结果将于考前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04 考试内容及形式
成绩计算办法
我校单招考试时间和地点
详见学校招生网通知。
05 录取规则
1.我院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正透明”的原则,按院校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如未完成单招计划,我院将组织第二志愿报考本校且未被第一志愿录取考生举行考试。
2.我院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确定两类考生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保证两类考生的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同时,严格按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各类别考生计划安排及考生实际参考情况,分别划定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退役军人考生分专业(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得跨类别调节计划录取。
3.退役军人考生:根据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和专业志愿在单列计划中择优录取,并从相应类别的招生专业计划中扣除计划数。
4.按国家政策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在校生,应届毕业当年可保送至我院就读;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湖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免试录取到我院对口专业就读。如考生需跨专业,则不能享受免试录取政策。
5.同类别考生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文化素质、技能测试顺序录取。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7.正式录取名单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通过审核备案的为准。
8.经与考生有效沟通后确定各类别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此过程中,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按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从同一类别考生中依招生章程规定的顺序递补录取。
9.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原则上不得转专业。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上级有关规定在本校当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06 录取程序
1.确定拟录取名单。我院将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及考生志愿、考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入围名单,并在网上公示。公示期间考生可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或拨打招生电话查询录取情况。已经预录的学生按我院要求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录取确认手续,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在此过程中,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按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从同一类别考生中依招生章程规定的顺序递补录取。
2.第二志愿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有剩余招生计划,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针对第二志愿填报了我校有缺额的专业(或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组织考试和录取。第二志愿各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确定原则、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3.确定录取。学院将经考生确认并公示后的预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凡被学院单招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本年度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
录取日程安排
07 纪律监督
1.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2.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单招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从严查处。
08 其它事项
1.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学院对录取的退役军人考生采用全日制集中(全脱产)学习管理形式。
3.所有专业对考生外语语种不作要求。
4.学院为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等。
5.联系方式
09 附则
来源:招生就业处
转载自微信公众号“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云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