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病房楼改造工程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的单位前来参与。
一、采购人名称: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龙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病房楼改造工程
四、项目编号:SDLM-DZJC-2023-038
五、项目说明:
本项目为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病房楼改造工程,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采购内容为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病房楼改造工程,包括但不限于2#楼二楼东侧病理科改造工程、2#楼病房楼二三层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2、工期:签订合同后按采购人要求时间段进行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日内竣工并验收合格。
3、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4、质保期: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5、控制价:详见磋商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被主管部门通报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且被限制投标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省外入鲁建筑企业须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验证用户。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获取方式及费用:
1、获取时间: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15日8:00-11:30,14:30-18: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公告期限: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15日
3、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报名资料:
(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参加的提供);(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6) 拟派项目经理有效证件(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7)授权代理人(法人参加的提供法人的)、项目经理在供应商单位缴纳的自2023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须由社保部门盖章,否则无效)或社保部门官方网站缴纳证明截图或社保缴纳自助系统打印件(企业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供应商委托第三方缴纳的社保证明不予认可);(8)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承诺书;(10)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1)省外入鲁建筑企业须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验证用户并公示的网上公示截图(加盖公章)。
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各一份。
4、地点:山东龙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平原分公司三楼(平原县火车站对面)
5、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200元人民币/份 ,文件售后不退。
6、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
八、报价截止时间和公开报价时间、地点:
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9月20日14时30分 (北京时间)
公开报价时间:2023年9月20日14时30分 (北京时间)
地 点:山东龙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平原分公司三楼会议室(平原县火车站对面)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报价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未在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磋商文件而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其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九、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34-4258366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龙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34-4212218
电子邮箱:sdlmxmg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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