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执行51个耗材主动降价结果
青海:①调整部分试剂价格②公布新冠试剂耗材带量非中选产品申报信息及确立配送关系
江西:做好耗材贯标工作
云南:公示电生理带量中选产品编码变更
广西:9月15日招采子系统试行耗材挂网
包头:9月份委托配送协议核验未通过名单
辽宁
各市医疗保障局,省属各医疗机构,驻辽部队医疗机构,各相关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北京华脉泰科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投标的51个耗材产品在辽宁省主动降价的申请,按照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全省统一采购清单和价格有关工作的通知》,同意上述产品挂网采购价格进行调整(详见附件),全省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于9月13日起执行新的挂网采购价格。降价产品设置采购过渡期,时间为1周。
附件:耗材价格调整清单

青海
①各医疗机构、相关企业:
根据企业申请,现对部分体外诊断试剂的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价格从即日起执行。
附件:体外诊断试剂产品降价变更汇总表
②各相关企业:
根据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新冠病毒试剂耗材带量采购接续中选结果挂网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第五批新冠试剂耗材带量采购非中选产品及相关配送企业申报信息进行了公示,现予以公布并开展配送关系确立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生产企业可直接配送挂网产品,也可按挂网产品分别委托2~3家在我省具备体外诊断试剂配送资质的经营企业进行配送,配送区域必须覆盖全省。生产企业在委托配送企业进行配送时,须考虑配送企业的配送能力,优先选择配送业绩优良、医疗机构认同程度好和医疗机构配送覆盖率高的企业。
二、配送关系的建立由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协商确定后,在采购平台进行确认。配送关系确认后,原则上不得随意进行变更。确需变更的,由生产、配送企业及医疗机构确认后在平台上进行变更。
三、各相关企业须于2023年9月12日17:00前登录青海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
(http://ybj.qinghai.gov.cn/yaoxiejzcgnet/)体外诊断试剂集中采购系统完成配送关系选择确认工作。具体操作详见操作指南。
附件:1.新冠试剂耗材带量采购非中选产品申报信息一览表(第五批)
2.新冠试剂耗材配送企业名单
江西
各有关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生产企业: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15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的通知》,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医药集中采购的贯标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1.所有参与平台采购但未取得国家医保业务编码的医疗机构。
2.国家赋码范围内未贯标对码或医保编码已失效的药品医用耗材生产企业。
二、工作内容
1.医疗机构请前往国家动态维护平台申请医疗机构医保业务编码。
2.生产企业请及时贯标对码,已完成贯标对码的产品,请核实系统内产品国家医保代码的准确性及有效性。
三、操作方法
1.未贯标医疗机构请前往“国家动态维护平台”
(https://code.nhsa.gov.cn/)“定点医疗机构代码”的维护入口申请医疗机构医保业务编码。
2.未贯标对码的药品医用耗材生产企业请登录江西省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进入“药品/耗材交易结算”页面的“产品对码”菜单,对已挂网的目录,点击“对码”按钮,再点击“选择药品/选择耗材”,选择与挂网产品一致的产品代码进行对码。如未查找到本企业挂网产品的医保编码,请及时去“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https://code.nhsa.gov.cn/)申请国家药品医用耗材统一医保代码。
四、注意事项
1.未贯标医疗机构将暂停采购资格,待获得医保业务编码后,动态恢复采购资格。
2.已失效的药品医用耗材产品将暂停挂网采购资格,完成贯标对码后,动态恢复采购资格。
3.具体信息,请登录江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招采管理子系统查看。
五、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791-88130800(药品),88102300(医用耗材)。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25-88030286 0791-88150577。
云南
各医疗机构、相关企业:
现将企业申请电生理类带量中选产品医保编码变更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如申请修改的企业对公示信息有疑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联系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药械采购科,联系电话:0871-63606934(潘老师)。
如其他企业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联系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综合监管科,联系电话:0871-65330065。公示内容接受大众监督。
药械采购科联系地址: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610室
附件:电生理类带量中选产品医保编码变更公示表.xlsx
广西
各市医保局,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自治区医保基金监管事务中心,各医疗卫生机构,各零售药店,各医用耗材生产企业、配送企业: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提升完善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功能支持服务医药价格改革与管理的意见》(医保发〔2022〕1号)等文件要求,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https://ybwt.ybj.gxzf.gov.cn/#/unitLogin,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药品挂网采购业务已全面使用。按工作推进安排,定于9月15日起上线试运行医用耗材挂网采购业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数据与信息维护
(一)生产企业:请务必于2023年9月15日前完成对已迁移在招采子系统的挂网医用耗材数据确认。如因企业产品信息出现异常情况造成无法采购的,由企业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无国家医保编码的耗材暂时无法在招采子系统挂网,请相关企业及时向国家医保局申请赋码。
(二)配送企业:请于9月15日前登录招采子系统,配合生产企业确认配送关系。招采子系统沿用迁移前的配送关系,如需变更可在招采子系统进行配送签约调整。
(三)医疗机构:上线试运行医用耗材采购的30家医疗机构(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于9月15日起正式使用招采子系统采购医用耗材。集采机构同时时关停上线试运行医疗机构在广西药械集中采购平台、广西药品集团采购服务平台的医用耗材采购权限。
二、关于耗材货款的结算
各医用耗材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及医疗机构按照操作手册在系统内签订购销协议,完成医用耗材采购验收确认工作。货款结算根据相关规定在招采子系统上完成结算,各单位结算银行账号信息沿用迁移前的结算银行账号信息。
三、注意事项
(一)请各单位按操作手册(详见附件2)按时完成相关基础工作。
(二)请有关医疗机构提前做好库存评估和备货工作,确保临床需求。
(三)招采子系统医用耗材挂网采购上线试运行期间,新增医用耗材挂网等业务由集采机构正常受理,相关结果同步至招采子系统。
(四)我区预计于10月16日起全面使用招采子系统完成医用耗材的挂网采购,请各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相应准备。
集采机构业务咨询电话:
0771-2837301(药械采购平台)
0771-5897095、5897096(集团采购平台)
招采子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8207711033(岑沛龙)
招采子系统运维QQ群:310251499、557417370、605263953、708468612、892727844。
附件:1.首批上线的医疗机构名单
2.招采子系统操作手册(医疗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零售药店、医保部门)
包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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