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浦江县人民法院院内沥青路面铺设工程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浦江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邀请招标。
一、 工程简介
1.1工程名称:浦江县人民法院院内沥青路面铺设工程;
1.2地址:浦江县人民法院;
1.3预算投资额:396710元;
1.4工期:15日历天;
1.5招标范围和内容: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原有花岗岩路面拆除、沟道盖板拆除、沥青路面铺设、侧石安拆及标线等工程;
1.6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在浦江县域内注册,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本企业人员;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须带资料
3.1企业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2法定代表人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4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14日11时00分前(逾期不予受理);招标人将对报名单位的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通过的报名单位,随即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 元/份,售后不退。
4.2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浦江县农批市场A1-213。
五、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14日15时00分。
开标地址:浦江县人民法院602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浦江县人民法院
地址:浦江县恒昌大道166号
联系人:石女士
联系电话:0579-88181336
招标代理: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县农批市场A1-213
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13456323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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