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化工、烟花爆竹企业员工安全生产
“十条禁令”
一
严禁风险岗位从业人员无证上岗、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上岗。
二
严禁脱岗、不按操作规程作业和在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三
严禁非本岗位人员进入高风险生产区域(红、黄线管控区域或岗位);严禁高风险生产区域人员超额、非必要扎堆停留。
四
严禁设施设备超温、超压、超时、超负荷等超限运行。
五
严禁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
六
严禁可燃有毒气体等报警系统处于非正常状态。
七
严禁随意变更设施设备和工艺技术;严禁未经风险评估并采取安全管控措施的设施设备带病运行。
八
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
九
严禁未经审批、安全管控措施未到位或无安全员在场管理情况下开展动火、受限空间、盲板抽堵、检维修等特殊作业; 严禁极端天气开展装卸、高空等危险作业。
十
严禁遇险盲目施救;严禁非处置救援人员不及时安全撤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