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9月22日,国务院食安委、市场监管总局分别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分别对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作出规定。
1.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是什么?
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是指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2.怎么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
属地管理责任是通过实施分层分级、层级对应的包保制度,将“党政同责”“地方负总责”的要求分解落实到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身上,确保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企业主体责任是经营主体从事食品行业,要对主体自身食品安全负责,建立内部食品生产经营风险防控制度,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聚焦“最小工作单元”,细化“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职责,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及时发现消除风险隐患。

来源|食品协调科
文字|邹佳蕙
编辑|周思羽
责编|孙嘉璠
审核|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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